电话:15856301683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规

香港劳动法年终酬金问题:雇员辞职或被辞退能否领取?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6-03-20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年终酬金

问1.

雇主是否必须发放年尾双粮给雇员?

问2.

要是雇员于酬金期的时段内在酬金期尚未彻底结束之前选择辞去工作,那么雇主有没有必要按照相应比例给予该雇员年终酬金呢?

问3.

在酬金期还没结束之前,要是雇员就已经结束雇佣关系被予以解雇了,那么该雇员有没有资格按照相应的比例去领取年终酬金呢?

问1.

雇主是否必须发放年尾双粮给雇员?

答1.

《雇佣条例》当中,并没有以明确文字规定,雇主需要支付年终酬金,这里面涵盖双粮以及花红。

年终酬金,雇员能否享有,得看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协议。要是雇主在雇佣条款中涵盖了这一项内容,那么雇主就得遵照这合约条款,给雇员支付年终酬金。

年终酬金不包括任何属赏赠性质或随雇主酌情发放的款项。

关于1997年6月27日往后签订的雇佣合约,要是合约里没有以书面形式另外表明相反的意图,那就会推定年终酬金不属于赏赠的性质,而且不是按照雇主的酌情来付给的。这个推定的条文不适用于1997年6月27日之前订立的雇佣合约。

问2.

倘若雇员于酬金期这个时间段之内,在所限定的酬金期还未完全结束之前,就选择辞去工作,那么雇主按照相应的比例,给予该雇员年终酬金,这种情况是否必要呢?

答2.

若合约未作别样规定,那么雇员于酬金期结束之前提出辞职,便无法享有按比例算出的年终酬金。雇佣合约里应当明确指出酬金期,要是没有给予明确指出,那就按照农历年度来进行计算。

问3.

如雇员在酬金期完结前已经被解雇,是否有资格按比例领取年终酬金?

答3.

若雇员在一个酬金期内,受雇时长不少于三个月,之后被雇主解雇,且并非因犯严重过失而被即时解雇,那么该雇员就能够按比例获取部分年终酬金。

要是曾经明确达成有试用期的协定,在核算雇员是不是有资格享有部分年终酬金之际,那段试用期(上限是3个月)是不可以被计算在内的。但是要是符合资格,在计算部分年终酬金的数额的时候,那就必须把整个受雇期(包含试用期)计算进去。

分享到: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热线
15856301683
24小时服务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长三角招聘网 皖ICP备2024052706号-6

地址:长兴县经济开发区电商园区 EMAIL:1210524564@qq.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