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6301683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规

2016事业单位病假管理条例:怎么请病假及工资怎么算?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08-23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在公共机构任职,若需申请病休,应先明确,公共机构如何申请病休?公共机构申请病休的准则是什么?公共机构申请病休时,薪资如何核算?这些问题,以下为师达教育网小编提供的关于2016公共机构病休管理办法,请查阅。

2016事业单位病假工资规定

工作人员身体不适需及时向直属负责人申请休假,同时提交休假申请,经直属负责人确认后,送交人力资源部门登记。

(二)工作人员生病了要立刻找单位负责人请示,同时提交病休证明,等负责人签字了,再交给负责人事的部门主管登记。

(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病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的,除去公休节假日,原有薪资照常发放。

病假时间达到两个月但未满六个月的情况下,从第三个月开始,按照以下规定标准发放病假期间的薪资待遇,具体如下:

工作时长不超过十年的人,会领取本人基础薪酬的九十个百分点,这个数额是按日计算的,后续条款也以此标准为准。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病假时间若持续超出半年的,自第七个月开始,其薪资发放遵循下列规定标准,依据具体情况执行。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享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职工,如果请假时间不超过半年,那么之前的薪水不会减少;如果请假时间超过半年,从第七个月开始,请假期间的薪水可以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不过增加的额度不能超过原先的工资水平。

(四)有关具体事宜

职工生病请假期间,可以领取规定的薪水,需要本单位的指定医院提供证明文件,并且要经过上级管理部门的核查和许可。

2、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本规定提及的“基础薪酬”,针对机关单位采用职级薪酬体系的人员,等于职务薪酬与等级薪酬的总和;机关单位工人的基础薪酬,由岗位薪酬与技术等级(职务)薪酬构成;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其基础薪酬包含岗位薪酬和薪级薪酬两部分。

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龄核算,遵循现行工龄计算规则,具体是从参工那一年开始算起。

有员工病好后希望继续工作,需要凭借正规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证明其身体状况确实已经好转,这样才可以重新开始工作;如果病好之后,在两个月份之内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那么在此之后再次申请病假,原先的病假天数需要重新开始计算;如果病好之后,在两个月份之内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并且继续申请病假,那么需要把之前和之后的所有病假天数加在一起计算。

职员若在休假期间进行有报酬的工作,那么其休假期间的薪资将予以取消。

职员休假期间,除奖金和职务补贴外,其他各类补助和福利依然有效。

新入职者在试用阶段需要病假的,试用期内薪水正常发放,如果病假持续两个多月,那么试用期会相应延长

职员如果因公务导致身体受损,或者原本受伤的部位再次出现状况需要休息的,那么在休息期间,他们的工资不会受到影响,仍然会正常发放。

因病确实无法继续正常工作,并且经过医务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属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需要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的相关手续。

女性职员产假结束,若因身体状况无法继续工作,需凭借正规医院开具的证明,并经过公司人事部门审查同意,便可以领取生病期间的薪酬福利。

一年之中,如果病假时间加起来达到了三个月,那么当年就不再有资格领取员工休假的相关福利了。

当前的法律制度明确保障女性员工享有生育期间的休假待遇。在上海市,针对女性员工怀孕阶段的休假制度,还制定了更加细致周全的条款。具体涵盖的内容有:

孕期检查:女性怀孕期间,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按照约定的时间段进行的产检活动,包含十二周内的首次检查,都应计入工作时间之内。

怀孕满七个月,员工每天享有工间休息时间增加一个小时。如果工作条件允许,并且员工提出申请,同时得到单位同意,那么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期。

2017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工资待遇及申请程序

一、事假规定

(一)请事假的理由及程序

职员在法定公休假以及公司规定的假期之外,若因特殊缘由必须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可以申请非工作日休假。

请假需提前自行申请,依据职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再向人事部门登记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工作人员全年累计请事假天数不超过二十天,或者单次请事假天数不超过十五天,不包括公休节假日,这种情况,原有的工资会继续发放。

职员整年请的私事假总天数达到二十天以上,或者单次请的私事假时间超过十五天,那么超出部分的天数,其薪水将按本人基础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来发放。

员工请假总天数如果超出三十天,超出部分只发放基本工资的一半,按原工资标准计算。

职员一年内事假总天数达到六十天,超出部分将取消其所有薪资发放。

员工若未获准假就擅自脱离岗位,或者休假结束后未办理续假手续却拖延不回的,都要按旷工处理。旷工不超过六天的,要扣除相应日数的基本报酬;旷工七天以上的,则取消当月全部薪资。

(三)有关事宜

事假期间薪酬,依据个人标准月薪,换算每日收入,月度基准为21.5日核算,计算结果小数部分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本规定中提及的“基础报酬”,针对机关单位采用职级工资体系的人员,等于职务报酬与等级报酬的总和;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其基础报酬由岗位报酬与技术等级(职位)报酬合并构成;事业单位里的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工人,其基础报酬包含岗位报酬与薪级报酬两部分。

员工在事假期间,依据其工龄和职位,可以领取相应比例的薪资,同时,除绩效奖金和职位相关的补贴之外,其他各类补助和福利依旧可以正常领取。

工作人员如需因个人原因前往国外或境外,应申请事假,事假期间及休假内的薪资福利,须依照相关制度办理。

事业单位病假规定_事业单位病假工资待遇_劳动法病假2025

新入职者实习期内请假时长未达两月者,实习薪酬照常支付,请假时长超过两月者,自第三个月起停发实习薪酬,并相应延长实习期限。

职员若探亲时间已到,又因个人特殊情况需要休假,则须提前向组织负责人提出申请,获得许可方可依照此规定操作。

女性职员产假结束,若个人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休假,经组织负责人同意,便可根据相关制度办理。

职员如果请假时间达到半年以上,超出部分不计入工龄。

一年之中,事假天数总合到了20天之上,那么员工当年就不能再领到休假相关的福利了。

缺勤或者因公出差、休假结束无合理解释拖延不回,接连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或者一年之中总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依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能够终止聘用关系。

二、休假规定

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机关单位及事业单位有责任保障员工每年休假权利,休假期间,员工能够获得与正常上班时相同的薪资待遇。

组织依据任务实际状况,并顾及成员个人意向,整体规划员工带薪休假事宜。带薪休假在某个年份内能够一次性布置,或者分几段落实,通常不延续至下一年安排。

各组织若无特殊情形,务必强制保障职员享有年度休假。若组织确实因业务需求无法安排职员休假,需征得职员本人许可,方可不安排休假。对于职员应享未享的年休假时长,组织须按该职员日薪资的300倍支付相应的休假薪酬。

工龄达到一整年未满十年的人,每年可休假五日;工龄达到十年未满二十年的人,每年可休假十日;工龄达到二十年的人,每年可休假十五日。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那些工龄达到一年但未满十年的劳动者,如果请假治病的时间加起来超过了两个月的话,就属于这种情况。

工作时长达十年但未满二十年的人员,若病假总时长超越三个月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累计申请病假和事假累计达到七天到十五天的,将不再获得休假期间的薪资补偿。

六、单位派遣工作人员依照本制度履行职责。若派遣期间,个人因病休假累计达到三十日以上,或因私休假累计达到二十日以上,则须返回原工作单位。

三、病假规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四)有关具体事宜

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3、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4、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6、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7、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帖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8、新录用人员在见(试用,下同)期间休病假的,见期间工资照发,其休病假时间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见期时间相应顺延。

9、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或因公受伤部位复发休病假的,其休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10、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11、女性工作人员休产假期满,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可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2、在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分享到: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热线
15856301683
24小时服务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长三角招聘网 皖ICP备2024052706号-6

地址:长兴县经济开发区电商园区 EMAIL:1210524564@qq.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