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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规划出台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09-02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光明网消息 由张佳兴记者报道 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大力建设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共同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该示范区被视为启动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关键举措和重要实践平台最近,国家层面核准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简称为《规划》),该规划为该区域的长远规划布局、工程建设及后续管理运行奠定了基础。

《规划》牢牢把握整体性与卓越性两大核心,清晰界定了示范区域的愿景方向、布局思路及不可逾越的规范准则。要践行生态至上、环境友好的进步路径,推动科技引领、价值提升的进步路径,构筑多极支撑、脉络交织、多元共生的进步路径,实施突破界限、融通整体的进步路径,致力于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中国式现代化标杆区域。

示范区将严格坚守资源安全红线,不搞连片成片、大规模量、高强度的开发建设,不延续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老办法。在坚守耕地保护、生态保护、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安全红线的基础上,到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将不超过803.6平方公里,比现有建设用地面积减少15.7平方公里。

《规划》表明,示范区将改进土地资源分布,依据地方自然资源与水乡风貌,打造多核心、连片式、高效率、可进入、环保型的整体区域规划,增加自然环境面积,维护农业生产区域,调整城市区域,形成“一个中心、两条走廊、三条走廊、四个区域”的生态体系,“四条走廊多个区域”的农业进步体系,以及“两个核心、四条走廊、五个区域”的城乡分布体系。

长三角总体规划_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规划目标定位_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规划》明确指出,示范区致力于推动生态可持续进步。重点增加生态用地规模,预计到2035年,水域及林地面积比例需达到20.6%以上,森林覆盖密度要超过12%。同时,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区域布局,倡导绿色生产与消费模式,促使绿色出行方式的使用率提高至80%。以水乡区域为载体,整合河流湖泊田野城镇村庄等空间,优化土地资源利用,调整产业分布,提升发展质量,促进创新区域与自然环境结合,发挥优美景观和良好生态对新兴产业的带动作用。

示范区将凭借国土空间规划的整体蓝图,推动不同区域之间的空间协同管理。着重于生态环境的共同保护与联合治理,打造太浦河、京杭运河的洁净生态长廊,规范示范区内的环保排放规范,城镇污水全部实现收集与处理,水体功能区水质全部符合标准,国家监测断面中优Ⅲ类水体占比达到百分之百。同时塑造江南运河、太湖—黄浦江、嘉兴—吴淞江三条文化历史走廊。优化区域铁路交通系统,连接省际未通路段。推动优质公共机构合理分布,实现资源共同利用。

国家层面作出指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相关政府部门需强化统筹协调,界定具体职责,构建运行体系,优化扶持办法,依据《规划》方向,实施高标准示范区域创建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规划》中明确的“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使用红线,着力推进生态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精心守护自然环境,杜绝无序扩张,着力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避免建设用地无节制增加,严格限制开发密度,禁止任意合并村落建设大型社区,绝不强行拆迁违背村民意愿,严禁违法违规修建政府机构豪华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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