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
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发〔20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下,国际金融危机所产生的影响进一步朝着更广范围扩散,新增就业变得越发困难,劳动者面临的失业风险有所增加。实施更为积极的就业相关政策,想尽办法全方位促成就业数目增长,稳固就业当前态势,这对于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状态,维持经济以平稳且相对快速的速度发展,至关重要。现在就做好当前处于如此经济形势之下的就业工作进行如下通知:
一、把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举措紧密结合起来,想尽各种办法去扩大就业。
把就业工作切实摆在更为突出的重要位置,尽力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秉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施行更为积极的就业政策,调动企业、劳动者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推动就业再就业。强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在开展宏观经济调控、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安排主要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之际,优先考量对扩大就业的影响。把扩大内需以促进经济发展跟扩大就业相互结合起来,把帮扶困难企业同稳定就业岗位相互结合起来,大力着重在企业职工稳定就业方面做好工作,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做好工作,在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做好工作,在农民工流动就业方面做好工作,也在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就业方面做好工作。
(二)将政府投资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在落实中央扩大内需重大决策,对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予以安排之际,需把就业岗位的增加以及人力资源的配置当作其关键的内容,在项目实施方案里面,要针对扩大就业明确具体的安排,积极去吸纳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等一类群体来就业,并且根据规定落实相关的就业扶持政策,在项目开工建设之时,同步启动针对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国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当中,尽可能去吸纳农村劳动者在当地或者附近就业。鼓励农林水利、国土整治、生态环保等工程建设实行以工代赈。
(三)推动产业结构朝着升级方向迈进,与此同时,要让其与扶持就业创业达成协调一致的状态。于制订发展战略以及产业政策这个过程当中,一方面,应着重关注发展资本技术以及知识密集型产业,另一方面,又得积极地去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还要大力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建构起多元化多层次的产业结构体系。要对鼓励发展轻工、纺织、建筑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予以完善,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以及结构调整的进程里,形成全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及竞争优势,以此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全力推动中小企业极大力度发展 用于保护以及提升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 去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 还要加强融资以及担保的这方面服务 构建并且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为企业发展给予政策 信息 技术咨询等专项服务 着重尽力去帮助企业处理生产经营之中显眼突出的问题 确实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体作用 。
既要充分去发挥服务业所具备的吸纳就业的优势,又要大力去发展那些有着增长潜力的诸多服务业新领域以及新门路,像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这些方面,还要重点去开发社区服务岗位,比如养老服务、医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物业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并且要引导以及支持动漫、创意、租赁、家政和农业技术推广、农用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等类服务业的发展,同时要充分利用新建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等的配套服务以此来扩大就业。努力突破对服务业发展起到制约作用的体制方面的障碍,放开服务业准入限制,增强政策支持的力度,让服务业于扩大就业当中发挥出更为显著的作用。
(六)将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进行最大限度地拓展,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农房建设力度,加大危房改造力度,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对农业产业结构作出调整,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及销售,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农民联合起来创办经济实体,以此拓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空间。
二、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各地得依照实际情形去制定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措施办法,借助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式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运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来引导困难企业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等举措,以此稳定就业岗位。
(八)引领国有企业使得就业稳定且有所增添 ,更深层次地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 ,促使国有企业朝着做强或是做大规模的方向发展 ,承担起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凭借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遇 ,尽可能做到不进行裁员或者减少裁员的情况 ,妥善做好已经被批准确认企业的主辅分离以及辅业改制的实施工作 ,切实落实相关给予扶持的政策 ,激励国有企业借助多种稳妥可靠的方式来分流以及安置那些富余的人员 .。
对于企业而言,若要进行裁减人员的行为,当裁减人员数量达到20人以上时,或者裁减人数不足20人,然而却占到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时,就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告之情况,或者向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在听取工会给出的意见,或者职工所表达的看法之后,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的方案,以此来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通过尽力加大劳动监察工作的力度,借助强化对企业的监管,积极去防范以及严肃地查处少数企业主出现的欠薪行为,还有拖欠社会保险费之后转移资金的行为,以及关厂逃匿等行为,妥善地处理因为此类问题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从而努力去保护劳动者那种通过劳动应得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就业
对于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要予以鼓励。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也就是国办发〔2008〕111号文件,要进一步让创业和投资环境变得宽松起来,还要完善并落实市场准入、场地安排、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免费就业服务以及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持续推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对于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若其从事个体经营,按照规定,在限额范围之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个人所得税,并且审批期限延长至 2009 年底,。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切实落实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延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已经持有《再就业优惠证》该人员,并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一次又一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到2009年底。
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促使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采取有效的手段,进一步去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并且适当提升岗位补贴标准。

1. 提高那种具有灵活性就业的稳定性。 2. 对于在2009年的时候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到达期满程度,然而依旧没能达成稳定就业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而言。 3. 能够依据实际方面的情况把他们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进行一次性的延长。 4. 此期限最长是不会超过1年的。句号。
四、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将大学生就业置于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积极拓展就业途径,健全并落实各项扶持举措,激励高校毕业生前往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非公有制企业以及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开展创业活动,鼓励骨干企业吸纳并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踊跃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延长其学习与科研相融合的时长。针对高校毕业生,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重点关注未就业尤其是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强化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增强就业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加见习机会,维护就业权益,落实针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采取更有力措施,组织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活动,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强化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强化对关停企业失业人员的就业援助,集中开展上门服务,集中开展“一对一”援助服务,开发更多公益性岗位,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灾区劳动者的就业援 助 。
切实将农民工就业工作给做好,认真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给落实,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促使农民工就业得以促进,落实企业减负稳岗的措施,确保一批农民工就业能够稳定,加强就业服务以及职业培训,推动一批农民工在城镇实现再就业,强化政策扶持与引导,支持一批农民工返乡去创业并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工作,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 。一系列“春风行动”活动被组织开展,着重针对新失去工作的农民工以及被征地农民做好就业服务与职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得以加强,城市及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间的信息对接被做好,全国联网的用工信息发布制度被建立,有效岗位信息得以及时提供。劳务经济大力发展,劳务协作加强,农民工流动就业被引导 。
十七、积极去推进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就业方面的工作,采取具备有力性质的措施,拓宽安置的渠道,落实自主择业的相关政策,积极地做出鼓励自主创业的行为。加强就业服务以及职业培训,怂恿复员转业军人前往基层一线,前往经济社会发展最为需要的地方去工作。
(十八)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培育并完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持续提升县、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发挥公共就业服务的示范、指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构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区域合作。
五、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帮助更多的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
第一,组织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第二,指导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组织待岗人员开展技能提升或转业转岗培训,以为企业生产发展做准备。第三,支持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以帮助其寻找新的就业机会。第四,帮助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以提升其再就业能力。第五,组织引导退役士兵,免费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以培养技能型人才。第六,组织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以加强技能劳动者储备。增进农村职业教育,以及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培训,培育一批专业人才,这些人才要掌握一定技能,包括村镇建筑工匠,基层技术人员,还有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维修人员等 。
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将提高劳动者素质以及适应市场竞争能力当作解决推进结构升级跟扶持就业创业之间矛盾的关键环节,借由提升人力资源质量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借助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等多种模式,加快培养重大项目实施以及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里急需的技术工人。
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强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广泛发动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发动职业院校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多形式职业技能培训 ,引导其遵照就业市场需求,充实培训内容,采取长短班形式,采取送教上门手段,突出培训针对性,突出培训实用性,突出培训有效性,进而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后就业率,采取技工院校等中等职业院校扩招举措,推进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施行 。
六、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就业工作
(二十二)强化目标责任制度,各地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将扩大就业以及稳定就业当作重要目标,把新增就业人数还有控制失业率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并落实目标责任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依据就业工作的需要,持续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尽力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做好就业与失业调查统计等基础工作,实行就业数据快速调查和报告制度,跟踪掌握就业形势变化,及时制定实施应对措施。
(二十三)实施统一领导,开展分工协作。强化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完善并落实政策,及时解决工作里存在的问题,以此确保工作进展。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支持且动员社会团体开办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机构积极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好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各地需积极去落实就业促进法,要实施更为积极的就业政策,要提高政策的针对性以及扶持力度,要运用好现行政策妥善应对金融危机给就业带来的影响,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实施以及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此确保取得实效。
(二十五)强化失业调控以及失业预警,构建失业动态监测制度,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岗位流失状况展开动态监测,及时拟定应对规模失业的工作预案,健全企业空岗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鼓励支持劳动者不依赖他人,凭借自身努力达成就业再就业,发挥市场机制对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做好就业形势及就业政策宣传工作,增强信心,团结互助,共同克服暂时的就业困难。
各地区,要依据本通知精神,在不涉及税收政策的状况下,且不影响中央非税收入时,制定完善应对金融危机的政策措施,还要制定完善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就业的具体实施办法,之后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同样如此 。
国 务 院
二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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