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因幼儿园发展需要, 现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待遇面议) 岗位条件 招聘条件 1.年龄:50-55周岁。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相貌端正,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安全意识。 4.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工作态度踏实,沟通表达清晰,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5.按照幼儿园营养食谱,制作“一餐两点”,并做好食堂的各项工作。 优先录用条件 有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联系我们 联系人:宦老师 联系电话:13852939029 (咨询时间:8:00——17:00) [END] 初审 | 李艳玲 复审 | 潘新华 终审 | 宦丽萍 校对 | 林侃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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