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为做好公开招聘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具体招聘条件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南京市建邺区2026年1月政府购岗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学历须经学信网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6年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毕业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一致。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招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6.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或经审查存在影响单位公信力的人员(如个人存在不良征信记录等);7.国家、省、市和区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或其他另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jjy.gov.cn)和众拓人才(ZTRC-HR)微信公众号上发布。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3日9:00~1月31日17:00。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未按时上传完整准确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https://zk.sun-hrm.com/nindex/?ecode=njzfgzp请各位应聘人员密切关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报名网站及个人邮箱,及时获取最新信息及后续相关通知。(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5)报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代码01)的人员,须提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相关证明材料。(6)报名检察业务辅助岗位书记员(岗位代码02)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扫描件或成绩通过的证明材料。(7)报名残疾人就业服务(岗位代码08)的人员,如为残疾人须提供本人页及户主页为南京市的户口簿扫描件或所在集体户口为南京市的扫描件、听力残疾四级或肢体残疾四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扫描件。(1)应聘人员须认真核对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一经提交,报名信息无法修改,不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考生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环节,请谨慎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3)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请珍惜考试机会,不要随意浪费公共资源。确认符合公告及所选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根据通知缴纳考试工本费100元。具体缴费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考试工本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1)考试由笔试、面试等组成(岗位代码05须加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2分钟俯卧撑、1000米跑,女子2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2)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岗位代码05)=笔试成绩×30%+体测成绩×30%+面试成绩×40%(3)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采用闭卷形式。完成缴费的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笔试。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资格审查时通过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或开考比例。根据相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按照实际参加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