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反映,在应聘鸿联九五西安分公司时,做完入职体检后,又被要求补做妊娠测试。媒体记者以客服岗位应聘者身份咨询当事公司,负责招聘的人员表示,妊娠体检确为必须项目。当事公司所在辖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把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的项目是违法的。鸿联九五集团总部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向有关部门进行情况核实。
入职体检的时候被要求去补做妊娠测试,这应该是想要把那些已经怀有身孕、马上就要进入产假周期的女性求职者直接给剔除掉。《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就业促进法》等法规都明确地禁止了把性别、生育状况当作招聘条件,入职体检理应与岗位直接存在关联。妊娠测试并不属于大多数岗位的必须要开展的项目,所以这是一种赤裸裸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的回应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企业的HR难道真的不懂法吗,并非如此简单。相较于在招聘环节直接拒绝录用女性,或者当面询问求职者的婚育状况,将筛选行为放置于体检流程当中,显得更为隐蔽且更具针对性。体检容易造成一种标准化的错觉,一些不够敏感的人会更易于接受。与此同时,只有处于怀孕阶段的女性会受到影响,受众范围较为狭窄,被投诉的概率也相对比较低。
现实令人无奈,越是不尊重劳动权益的单位,越缺乏制度性保障,每当有人请产假,工作量便会转而压到其他同事身上,所以,怀孕后入职新工作的女性会成为不受待见的人,企业的这般做法会被一部分员工视作对自身利益的守护,却忽略其违法之本源,更有甚者将就业歧视错误地归咎于怀孕后入职的女性,觉得是她们抬高了用工成本,致使其他女性跟着吃苦,这种指责实则是颠倒因果,生育成本本就不该由女性独自承担。
站在企业立场来看,女职工生育会使用工成本增加,这是客观事实。岗位连续性会被打断,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作量需在团队内部重新分配。产假结束后,还有较长的哺乳期,女职工的精力会受孩子跟家庭的牵绊。所以这么一来,一些企业会选择在招聘环节将问题在萌芽状态就予以消除,采用不合法但更简便的方式把风险阻挡在门外。
就业市场存在着连锁反应,2021 年,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有项研究数据表明,对于中等收入家庭而言,和生育一孩相比较,生二孩的妻子就业几率会下降 9.3%,要是生育的后果致使女性被挤出职场,工作机会以及经济收入持续下降,那么“要孩子还是要事业”这种两难状况就不再仅仅是个体所面临的选择,而是会成为结构性困境。
但是呢,生育并非只是女性自己的事儿,也不单单和家庭利益有关联,它更是整个社会得以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那种公共行为。要是制度没办法为这种公共行为分摊成本,那压力就会顺着用工的链条持续向下转移,最后呈现为招聘环节出现歧视,职场内部有排斥现象,还有对女性个体不停地指责。正因为这样,要想破解招聘歧视,一方面得明确坚决拒绝企业的违法行为,不管在什么时候,依据法律用工、尊重劳动者权益都是法律的底线,绝不容许被突破。但从另一方面来讲,真正切实有效的路径,应该是构建生育成本共同承担机制,使得守法的企业不会处于“吃亏”的境地,如此一来,招聘环节针对女性的系统性排斥才能够真正出现松动迹象。
在这样一种思路的情形之下,某些地方已然着手尝试去调整政策的结构,举例来说,像上海于去年所推行的女职工产假社保补贴这一政策呢,先是借助针对产假期间单位社保缴费予以补贴的方式,进而直接舒缓企业的用工成本压力,与此同时,还配套开展推动“生育友好岗”的行动,依靠更为灵活的岗位安排去应对产假所造成的岗位空缺状况。它们这类探索所具备的意义,并非着重于具体的补贴金额数量,而是在于它所释放出来的一个清晰明了的政策信号,此信号将生育再度放置回社会责任的框架范畴之内,借助制度来分摊相关成本、化解存在的风险,这既是针对女性劳动权益的一种保护举措,同样也是对企业长期用工稳定性的一种支撑保障,最后受益的对象是整个社会群体。(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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