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园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临时代课教师、1名临时保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适岗选能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幼儿,勤奋踏实,端庄大方,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及合作精神。
(二)具有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人员。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幼儿,勤奋踏实,端庄大方,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及合作精神。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相关保育资格证。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