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合〔2025〕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依据《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旨在助力长三角建设全国原始创新核心区和高精尖产业基地,现开展2025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重点任务征集活动,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成功承担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项目并完成立项或部分立项的单位,称为“任务承担者”,参与该项目的单位称为“参与单位”,双方需以任务形式共同提交申请,申请的研究事项必须包含前期重点任务立项清单中全部的研究事项和衡量标准。
任务发起方依据任务宗旨和研发状况,选定课题执行机构、合作机构、主要责任人、关键成员等。应标单位即为课题执行机构,参与其中。
2.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申报表格,参照指南中的相关申报规范,借助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简称“国科管系统”)进行操作,先进入项目申报界面,再从左侧导航栏选择地方科技计划下的新项目申请,依照系统指引,完成申报表格的填写并提交。每一个核心任务都需要对应一个项目,具体指南内容,在平台完成注册后才能查到。
申请文件需附带配套协议与保证书。执行者须与应标者订立合作申请文书,并注明文书签署时刻;执行者及执行责任人须签署诚实守信声明等。各关联机构须贯彻《关于强化科研诚信若干准则》《关于倡导科学家精神强化工作与学术风气若干意见》等指示,强化对申请文书的事前审查,防止虚报乃至伪造。
(2)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工作专班负责集中推荐。
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文件并安排评估,专家们给出评审意见,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工作专班进行讨论,从中挑选出优秀项目来实施。
二、申报资格要求
承担任务的单位必须是注册在三个省份和一个直辖市的企业,需要具备扎实的科研创新、科研组织以及成果转化能力,保证提供给外部揭榜的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三成,并且金额不能少于二百万元人民币,参与揭榜的单位中必须包含任务单位所在省份或直辖市以外的其他长三角地区的省或直辖市所属机构。
任务执行者要展现开拓先导、典型引路的效果,召集大学机构、生产环节相关企业、新兴科技型公司等不同创新力量一起执行,促进计划、专业人才、支撑平台、财政资源统筹安排,借助协作研究攻克关键性技术障碍。
3.任务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研的能力。
任务方,其负责人以及课题负责人,都展现出良好的诚信品质,没有任何在惩戒实施期间出现的科研严重不端行为记录,同时也不存在于相关社会领域的信用负面名单之中。
三、申报书填报要求

制定预算时需考虑申请单位当前状况和辅助条件,依照任务指标的实际需求,遵循“目标关联性、政策一致性及经济可行性”的准则,进行科学且切合实际的操作。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三成,同时需满足任务实施地科技管理部门的项目管理规范和资金运用标准。
四、具体申报方式
任务方依照规定,借助国科管平台实施网络申报工作,申报内容所需的补充文件,悉数以电子版扫描形式提交。
网上登记的首发时刻定在2025年9月30日15时,最后的接收期限到2025年10月16日16时为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是010-58882999,这个号码是中继线,邮箱地址是program@istic.ac.cn
联系方式:电话021-24197781, 24197793, 24197721, 24197749, 邮箱csj@stcsm.sh.gov.cn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9月29日
【原文下载】
发布2025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重点任务申报指南的通知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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