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
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
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
国家规定的假期
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
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用人单位按照生产的具体情形,结合工作的特定样式,再考量职工本人的意愿,进而进行统筹安排,以确定职工年休假的情况。,职工年休假的安排,是用人单位综合多方面因素所做出的决策。
入职新单位,需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才能休年休假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
机关的职工,团体的职工,企业的职工,事业单位的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在《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之中,明确给出相关回复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此复函对应的单号是人保厅函〔2009〕149号 。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职工工作时间
它涵盖了在机关工作期间,在团体工作期间,在企业工作期间,在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期间,在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期间,还包括依法服兵役的期间,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能够计算为工龄的期间,也就是视同工作的期间 。
可以依据档案记载来确定职工的工作时间,也能够按照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来确定,还能凭借劳动合同进而确定,或者借助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来确定 。
入职新单位当年,年休假如何享受?
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职工进入新用人单位后又满足本办法第三条当中所规定的条件,在当年度的时候,其年休假天数,是依据在本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来进行折算以确定的,折算之后要是存在不足1整天的部分,该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头所规定的折算方式是,当年在本单位剩余要经历的日历天数除以365天,然后再乘上职工本人一整年应当享受到的年休假天数 。
职工休年休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依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单位需要确保职工能够享有年休假,职工于年休假期间会享有和正常工作期间一样的工资收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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