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举行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张兵,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就《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简称为《规划》)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上海市规划资源局负责人张玉鑫,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负责人李如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负责人顾浩参与了发布会,他们一同回应了媒体人的询问。
促进长江流域东部地区联合进步,是最高领导人亲自构思、亲自安排、亲自推动的关键举措。设立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构成的长三角生态环保联合发展实验区(简称实验区),是执行长三角联合发展战略的初始步骤和关键环节。
最近,国家层面核准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这份文件被称为《规划》,它为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工程实施以及空间管理确立了核心准则。这份文件的颁布,对于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的执行、实现区域间的均衡进步以及城乡之间的协同发展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该《规划》是中央与国家层面发布《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之后,首个获得国家行政机构核准的跨区域空间布局蓝图,它为其他地域制定和推行地方性空间规划提供了实践参考,积累了宝贵经验,对于推进“多规合一”制度革新、健全国家空间管理架构具有显著的指导价值。
《规划》依据国家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系统执行新发展理念,聚焦整体性与高水准两大核心,界定了示范区的发展方向、空间布局和基本规范,勾勒出2035年示范区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的整体构想,规划了三地跨区域合作在环境维护、设施建设、服务供给、城乡建设等领域的空间部署,推动了示范区空间管理能力的增强。
《规划》主张,示范区将着力融合整体性与卓越水准。推行生态保育、环保节能的进步路径,激发创新活力、追求卓越成就,塑造多核心、织网状、综合性的空间布局,采取跨领域合作、整体性的空间策略,打造人与自然和睦相处的本土化现代化样板。
《规划》着重指出,示范区务必确保资源安全不可逾越的界限。不会实施连片集中、范围广阔、投入巨大的建设活动,也不会重蹈土地使用面积无节制增加的覆辙。在严守耕地保护、生态维护、自然与文化遗产守护等关键控制红线的前提下,至2035年,示范区规划中土地建设用途的总面积将限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下,较当前土地建设占用面积削减15.7平方公里。
《规划》提出,示范区将改进土地使用结构。依据当地资源条件和水乡风貌,形成多核心、脉络式、高效率、可进入、环境友好的整体空间构造,增加自然环境面积,维护农业生产区域,调整居民点分布,塑造以一个中心两个长廊三条纽带四个板块的生态构造,以四条走廊多个区域的农业推进构造,以及两个枢纽四条走廊五个片区的城乡构造。
《规划》指出,示范区致力于推动环保节能进步。重点增加生态用地面积,预计到2035年,水域和林地占比要达到20.6%和12%以上。迅速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区域布局,倡导绿色制造与绿色生活理念,促使绿色出行方式的比例增长到80%。以水乡区域为载体,整合河流湖泊田野城镇村庄资源,优化现有土地配置,调整产业构成,提升发展品质,实现创新区域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增强优美景观和生态优势对新兴产业的带动作用。
《规划》着重指出,示范区将凭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动区域间空间协同管理。重点在于共同维护生态环境,打造太浦河、京杭运河的洁净生态长廊,实行统一的环保排放规范,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实现百分之百覆盖,水体水功能区水质全部符合标准,国控断面优质Ⅲ类水体比例达到百分之百。共同塑造江南运河、太湖至黄浦江、嘉兴往吴淞江三条文化传承纽带。整体规划示范区交通系统,连通省际道路缺口。推动优质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合作利用。
国家层面提出,上海地区、江苏区域、浙江板块的行政机构需强化统筹安排,界定具体职责,构建完善运作体系,制定优化相关方针,依据《规划》方向,实施高标准示范区域发展。必须严格遵循《规划》设定的“三区三线”等空间管理原则,集中力量发展生态与绿色产业融合,确保自然环境不受破坏,避免大规模建设活动,有效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自然资源部门需联合相关单位依照职责划分,紧密协作,强化指导、监察及考核,迅速构建《规划》落实的完整管理流程,务必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坚决捍卫《规划》的规范性与权威地位。
总体规划情况
这份规划由自然资源部牵头,沪苏浙三省一市联合负责制定,从2019年7月开始实施,历经三年多的时间,最终于2023年2月获得国务院的正式认可,整个过程非常不易,其意义十分重大。该示范区的总体规划包含八个章节、六十五条条款,同时配有二十三本图集,并列出了五十八项近期重点建设项目。明确核心方向,涵盖土地资源维护、自然环境维护、城镇乡村规划、传统人文保护及地方特色维护、公共设施建设与基础配套等领域的行动方针、制约原则和区域合作要点。整体构成三个主要板块。
第一,目标与战略
在思想观念上,依据国家领导人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阶段,完整贯彻党的二十大的方针,切实执行新发展理念以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国家规划,持续推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集中部署并系统整合重大改革措施,持续提高服务效能和核心能力,带头研究跨区域间的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模式,将示范区打造成为制度创新的前沿阵地、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动力的典范、绿色创新发展的引领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第二点关于发展方向上,以全球视野、国际准则、国家特性为出发点,总体规划确立了“五同”的进步方向,即示范区域要打造成为人与自然环境融洽相处、整体机能与景观协调统一、科技创新与产业布局协同发展、水乡风情与地方特色相互辉映、公共福利与基础建设普惠共享的场所。围绕“国际一流水乡人居文明典范”的总体构想和五个具体目标层面,总体规划确立了包含25个关键标准的评估体系,用以确保战略意图的达成,这些标准中,有8项是必须达到的刚性要求,另外17项则是希望实现的预期指标。
在空间战略层面,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的规定,要着重体现四种核心原则。

注重生态保护、推行环保节能举措。严格管控生态基础,珍视自然及环境如同珍视双眼。执行最严耕地守卫政策,保障土地长期稳定使用且不减少面积。摒弃以往依靠投资要素驱动、土地规模扩张的老路,实施建设用地减少,借助资源利用模式变革促进发展模式转型。
注重开拓进取、品质提升。凭借优美环境带动新兴业态,把自然禀赋变成进步动力,促成创新体系产业布局资金通路人才队伍紧密结合,助推前沿科技行业聚集壮大。重视传统文物守护与再生运用,打造水乡文化标识,迅速推进大型文化创意工程。追求极致成效,促使各项改革部署的全面铺开、系统整合、显著创新,打造出能够借鉴、能够应用的示范性样板。
致力于多元主体、互联布局、综合型场所的建设。调整土地资源利用方式,避免大规模、高密度、单一模式的建设活动,促进不同规模城镇与乡村的联动发展。完善立体化交通系统与多功能节点建设,增强路网的连通性能。保留水乡传统空间结构,结合当代特色,构成“水域农田城镇村落”相互依存的水乡区域。
致力于不同领域合作、整体性进步。消除官方隔阂与体制局限,设定一致的规划监管界限与规范,增强区域生态环境共同维护与治理,推动基础建设相互连接,促进邻近地区公共服务资源联合利用,构建标准认知一致、资源资讯互通、管理惩戒合并、沟通支持周全的区域整体发展新体系。
第二,空间布局和规划策略
必须严格坚守基本准则,稳固“三区三线”的国土空间基础框架。需要整体设计“三区三线”,将其作为改变经济布局、安排产业布局、实施城乡建设的绝对界限。具体方案规定,到2035年,示范区的耕地保护任务达到7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为66.54万亩;生态保护区域的范围是143.32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的可利用区域为647.6平方公里。实现土地使用“减少”的指导方针,在2035年时,示范区域的规划用地总面积将不超过803.6平方公里,国土空间利用程度为33.3%,规划中的建设用地将削减15.7平方公里。先行启动区的蓝绿空间比例必须达到四分之三以上,到2035年,规划的建设用地总面积要控制在1647平方公里以内,要将先行启动区打造成为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示范,跨界融合创新引领的枢纽,世界级水乡人居文明典范的标杆。此外,计划要求,必须严格限制生态保护区域的硬性管理,设定文化遗产保护范围,保障安全基础,增强对各类潜在问题的空间处置能力。
其次要突破政府藩篱,改进土地资源分配方案。着重发挥中心区域的引领作用,以虹桥商务区作为经济推进中心,以环淀山湖地带作为科技培育基地,打造国际水准的水域景观,构成“两个核心区、四条发展轴、五个功能片”的区域规划结构。巩固生态基础,建设生态核心、洁净河带、蓝色纽带,形成示范区域“一个中心、两条长廊、三条纽带、四个板块”的生态体系(具体为建设淀山湖、元荡生态核心,开发太浦河、京杭运河两条洁净河带,连接示范区域主要湖泊的三条蓝色纽带)。集中力量推进启动区域,增强总体规划的贯彻实施,明确“水乡区域”,明确功能与空间安排。
要着力彰显生态环保理念,严格执行“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部署。要加大蓝绿空间的拓展力度,完成“优化蓝色空间、扩大绿色空间”的目标,到2035年,示范区蓝绿空间的比例要达到至少66%,河湖水域面积要由20.3%增加到20.61%,森林覆盖比例要由8.6%提高到1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要从10平方米增长到15平方米。水质达标全面实现,国控断面优III类水体占比百分之百,太浦河水环境质量达到Ⅱ-Ⅲ类标准水平。贯彻“双碳”方针,到2035年,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耗能将不超过0.22吨标准煤。此外,还要增加生态碳汇容量,增强吸收二氧化碳的能力。
要增强创新作用,打造“研究-教育-产业”协同发展的平台。促进跨国界、高包容性的学术机构设立,迅速把示范区域变成长江三角洲核心的人才聚集地和创新中心。打造先进水平的现代服务业集中地,构成“一个中心带动、三个城市辅助、多个地方凸显”的现代服务业分布格局。创建高端的产业园区,招徕生命医疗、数字科技、绿色环境等产业入驻。
加强彼此连接,建立快速便利的交通系统。形成一个包含主要铁路线、区域铁路线、城市铁路线以及城市内部轨道等多种类型轨道线路的复杂交通网络,增强示范区与虹桥交通中心的轨道联系,创建“轨道上的示范区”,努力达成水乡客厅到虹桥交通中心半小时内到达,到浦东机场九十分钟内到达的目标。打造特色交通网络,包括风景道、蓝道、绿道等,在2035年,风景道总长要达到300公里以上,骨干绿道总长要达到700公里以上,蓝道总长要达到200公里以上,绿色出行方式的使用率要提高到80%。
注重提升优质资源共建,全面推动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实现高等级公共设施合理规划、合作利用,预计到2035年,在示范区域建设6家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设置3所双一流高校(校区)。此外,着力引入优质医疗服务,精心建设国际体育交流中心。
第三,规划实施保障
要实现整体规划的系统管控,首先需在示范区域构建起从宏观布局到具体地块的层级化空间蓝图,涵盖总体设计、专项设计以及精细化设计三个阶段,并确保基础数据平台与土地用途划分保持一致,同时设定统一的规划起始年份与时间跨度,明确规划方向和关键绩效指标。此外,还需开发一个集规划执行与监督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将数据资源库、数据录入规范、人机交互功能以及管理流程进行统筹整合,以实现高效协同运作。要成立动态监管、周期性考核及应急修缮的体系,落实每年一次的全面检查、每五年一次的系统性评价,以及针对核心板块的专项考核所构成的监管评价框架。
其次要达成规划土地的统筹管理。设立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和备用指标等“一个指标体系”。集中安排建设用地备用指标,在两区一县现有的规划建设用地总量中,各区县均预留两平方公里(总计约六平方公里),由执行委员会统一调配,依照规定加以实施。先行启动区涉及省际铁路、轨道交通及省级以上道路等互联互通设施项目用地,在示范区内统一规划并给予保障。完善新增用地指标与闲置土地再利用、低效用地上调机制。执委会会同两区一县当局拟定闲置土地活化方案,统筹年度活化任务、土地储备安排、土地招拍挂计划,并督促落实。
三是着力推进样板工程的建设工作。近期示范项目计划分为两大板块进行规划。要重点管理“1+3”的集中示范项目,由两个省份和一个直辖市共同建设一个水乡风格的公共空间,合力创建具有“江南庭院、水乡客厅”特色的区域,集中展示城市与水系和谐共存、共同繁荣、区域协同发展的理念。充分利用三个地区的有利条件,迅速推进青浦西岑科创基地、吴江高铁科创新区、嘉善祥符荡创新基地这三个示范点的建设。另外,设立生态保护、网络连接、产业开拓、生活条件改善四个方面的“项目集合”,实现按类别展示。
《规划》获得批准并付诸实施,为长三角区域的高质量协同发展开辟了新途径,也为区域进步提供了新动能。在自然资源部引领下,这三个地区将付诸具体行动,把示范区的建设构想变为高品质的可见成效,力求将中国式现代化的理想蓝图,转化为富有活力的区域一体化实践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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