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涛注意到很多短视频都在讲“社保新规”,他为此为餐厅前景感到忧虑,由于部分员工已经半开玩笑地询问他是否要给员工交社保了
2016年,李涛于长沙市某街道开设了一家餐饮作坊,并聘请了十名帮工与三名厨子。他本人以及所有从雇人员工,长期以来都维持着不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共识。他表示,在他周边的同类经营场所里,能够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寥寥无几。每当新员工加入时,他们极少主动询问“五险一金”相关事宜,更加关注实际发放到手的薪资待遇。
李涛顾虑的是,由于没有缴纳社保,一旦员工对工作不满,他们可能会起诉餐厅,要求补缴社保或获得一笔赔偿金。然而,如果餐厅依照规定缴纳社保,就有可能面临亏损。因为补缴社保的开销几乎等同于这家餐饮店的整体利润。
最新社会保障政策出自最高法院八月一日公布的文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问题说明(二)》(简称《说明二》)第十九条内容。依据该条款,即便企业与个人先前商定不缴纳社会保障,个人仍能以“企业未缴纳社会保障”为由自行离职,并要求企业支付相应补偿费用。
有观点指出,依据9月1日推行的《解释二》,中国或将进入所谓的“全体参保”时期,要求所有在职人员依照规定缴纳社保费用,而在先前,部分中小型企业中存在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现象
经济观察报征询了众多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成员的意见,他们大多指出“社会普遍保障”“保障制度新措施”这类说法容易造成混淆。
社保强制缴纳的要求,其实早就存在了,并不是《解释二》首次提出这个概念,只是之前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从另一角度来看,《解释二》也不太可能被看作是促使“全体民众参与社保”在实践中落实的征兆。毕竟社保征收事务繁杂,牵涉到整体性变革,这种事情并非一个机构就能独立推动的,即便要实施,也应当由社会保障与税务管理部门联合负责。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指出,将《解释二》视为推行“全体人民保障”的看法是片面的。政策早先已经对企业强制缴纳职工保障有明确规定,然而近些年由于小型企业的经营遇到较多难题,实际上并未严格实施、认真核查。《解释二》在此时刻公布,或许是因为各机构之间的协作不够周全。短期之内,鼓吹虚假的“普遍社会保障”,会妨碍小公司解决眼下遇到的经济困境。
南方财税界一位人士透露,即便相关机构获取了全体员工的薪资信息,也始终没有同社保机构建立联系,税务方面还得斟酌经济进步与社保缴纳之间的相互影响。
然而“社会保障制度的新调整”对商业主体造成的影响,尤其是对规模较小的企业,还有待进一步审视。
上海保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杰表示,原先,许多小型企业普遍不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与员工协商不缴纳,不过今后双方在社保缴纳方面将不再信任。由于员工能够随时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起诉企业,并要求赔偿一笔经济补偿。一些小型企业可能会因为社保费用或法律风险,选择裁员、减少薪资,甚至直接停业。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乔庆梅指出,新出台的《解释二》可能会促使部分公司履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假如劳动者由于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不利境地而被迫同意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条款,法律便授权其向企业索要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或获得相应补偿。
乔庆梅说:“《解释二》进一步明确了劳动者的该项权利。”
《解释二》的指向
2025年前半段,张鑫持续处理一个员工要求补交社保的事务。这位员工近期多次向当地相关机构反映情况,主张张鑫的工厂补缴2017年和2018年的社保款项。
张鑫经营制造企业将近二十年,现阶段该企业拥有约三百名工作人员。二零一九年,他首次为所有生产线的劳动者依照社会保险最低缴纳标准实施保障,此前部分人员以合同工或兼职身份在该企业任职。
张鑫做了个估算,现在厂里生产线的工人每人每月能拿到7000块钱,如果给他们交足社保的话,工厂用人的费用每人每年要往上涨2.1万,整个开销至少会多出600万。
有关南方地区财税系统的知情人士透露:部分制造行业过去十多年间未为职员办理社保,主要是基于现实存在的背景因素,地方相关机构通常不会追查。当前,部分法律从业者或代理机构正促使工人向企业提起诉讼,或向税务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或支付赔偿款。劳动者若能在退休前从企业领取额外款项,律师与中介也能从中获利。
《解释二》出台的一个背景即是诸如此类的纠纷开始增多。
《解释二》经过长时间准备。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解释二》的征求意见稿(包含二十七条内容),向社会征集意见;2025年2月,《解释二》获得审议批准;同年8月1日,《解释二》正式对外公布。《解释二》包含二十一条条款,关乎多种就业情形,包括混同用工、竞业限制条款、外国员工权益维护等议题,并非专门针对社会保障事务。
杨杰谈到,《解释二》近期出台或许同近些年劳动纠纷频发有关,该解释第十九条可针对类似的社保缴费争议案件给出一致裁判依据。
最高法公布的统计资料表明,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法院审理的一审劳动纠纷案件数量达到43.6万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0.17%。
杨杰注意到,近年来涉及公司未缴纳社保的劳资争议,各地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三种处理方式:首先,不管雇员与雇主有无事先商定,都认定公司违规,要求单位在雇员离职时给予相应补偿;其次,责令公司补缴社保费用,但不再另行发放补偿;最后,规定公司必须在特定时限内完成社保补缴,否则需额外向雇员支付补偿金。上述经济补偿金额一般为“N+1”。
杨杰表示,自9月1日起,各地法院审理社保缴纳争议案件,需依照《解释二》执行判决,具体应采纳“口径一”的标准。
这场关于“社保新规”的讨论焦点在于,能否把《解释二》看作是促使“全民社保”在9月1日之后实施的依据,许多社保领域的权威人士和法学专家都明确表示了反对意见。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的刘钧教授谈到,《解释二》想要表达的核心内容是,一旦雇主与雇员在社会保障缴费问题上产生矛盾,司法机构会认定“未缴纳社会保障的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来处理此类劳动纠纷问题,然而,倘若雇员不对社会保障缴费问题提起诉讼,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障金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税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董保华,担任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持相同看法,社会保障制度层面的变革,属于核心层面的法律建设,并非仅靠司法说明即可达成。
《解释二》第十九条涉及社保的内容,早在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初就已清晰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明确指出,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并可以索取相应的经济补偿。
乔庆梅谈到,新发布的《解释二》第十九条其实是对先前法规规定的再次确认,并非推出全新的社保政策,因此不必过分关注。
企业的担忧与应对
即便《解释二》并非所谓的“社保新规”,它依然会对劳动力市场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
经过广泛征询意见后发现,当前企业家们普遍感到忧虑的是,职员社会保障的合规开销对企业盈利能力造成的压力。
李涛做了个估算,服务员月薪是四千元,厨师是八千元,按这个标准,要是按社保占工资25%的比例足额缴纳,每月餐厅要额外增加大约一万六千元的社保开销,这个数额几乎和店铺的总利润差不多。

交了社保,服务员实际拿到手的钱会减少大约四百块钱。李涛表示,四百块钱对于服务员来说不是小数目,他们可能会因为这个原因离开这里,到其他不用交社保的饭店工作。
刘钧谈到,短期内急剧扩大社保参保人群,会增加中小企业的用工开销。为了控制人力费用,这些企业或许会减少职位设置,或者延长员工的劳动时间,以便符合社保缴费的规定。
杨杰认为,短时间内增强小规模企业的社会保险缴纳规范性,或许会引发一系列新的麻烦。
一些小型和微型公司会向购买者转嫁劳动力费用增加的压力,这些公司的谈判能力很弱,可能遭遇“率先提价者先出局”的局面;另一些小型公司会通过降低薪资或裁减职位来控制人力开支,从而造成市场上基础工种的需求量下降;还有企业因为无法负担社保开支的上涨而直接停业。《解释二》第十九条也指出,当雇主依照法规为雇员补交社会保险费用时,雇主有权要求雇员退还已经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补偿。
杨杰谈到,今后小型和中型企业或许会运用这一手段。比如,可以将五千元钱的月收入改成“四千元固定报酬加上一千元的社会保障金补助”这样的方式来支付薪资。倘若职员起诉单位要求补交社会保障金,公司便可以在补交社会保障金的同时,反过来要求职员退还每月一千元的保障金补助。不过,这种做法很可能会引发不少讨论,其是否切实可行还有待考察。
在提升社保缴费标准之外,另一项令人忧虑的是“社保新规”可能引发对企业和个人社保的补缴要求。一位来自华南制造业上市公司的负责人透露,尽管税务部门目前尚未处理社保历史欠费问题,但这犹如一把高悬在企业上空的利剑,企业时刻担心税务部门会突然决定追讨以往的社保欠款。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明确指出,若违反劳动保障相关法律规范的行为,在两年之内未被察觉,也未受到举报或投诉,劳动保障管理部门便不再进行查办工作。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其它相关法规表明,劳动者有权向原用人单位追索社保费用的补缴,并且这种权利不受追诉时效的约束。2019年社保管理权责移交税务机构之后,税务机构能否补征过往社保未缴款项,这一议题在当时引发了社会普遍关注。
南方地区财税部门相关人士透露,税务机构具备长期追讨公司社保旧账的职能,不过目前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进行深入核查。况且,若要协助数百名员工追讨一家企业多年的社保欠款,这家企业最终可能会破产。公司早些年未缴纳社保,是历史演变中存在的一个实际问题,税务机构也必须考虑经济进步与社保缴费之间的平衡关系。
由于社保存在历史遗留债务,8月12日,众合云科51社保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庚鑫撰文建议,那些因多种因素导致大量社保未缴历史问题的公司,需要先展开合规性量化评估。针对历史遗留难题,倘若合规所需代价过高,企业须思考借助主体重组方案来逐步化解风险。比如,设立全新的、符合规定的机构来承接业务,以此与原有机构实现风险分离。
“全民社保”的现实
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款明确指出,雇主与雇员双方均须依照相关法规参与社会保险,并且需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虽然“全体人民参与保险”“依法强制投保”是社会保障体系从创建之初就明确的目标,但结合当前实际状况来看,目前保险金的征缴情况与“全体人民参与保险”的目标相比,还存在显著差距。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的一项调查表明,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也就是已缴费人员占全部参保者的比重,在2011年时为85.2%,到2022年时已经跌至80.8%。这一比例的减少,反映出在参保人员中,真正履行缴费义务的人数在减少,而停止缴费的人数在增加。
2024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公布的关于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行状况的文件(该文件简称为《核查文件》)表明,核查工作察觉到,国有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大型私营企业基本上能够依照法规为员工参与各类保险,然而中小微企业参与保险的比例尚且偏低,“本应参与却未参与”的情况比较严重。《检查报告》还提及,不少地区指出,近些年由于需求萎缩、供给波动、预期降低三种因素制约,众多中小微企业面临困境,不续保、拖欠费用的情况较为常见。
实现“全民社保”这一愿景时,公司的承受能力与工人的想法都必须被综合评估,不能忽视。
从体系安排上讲,个人为社保缴费要每月从收入中拨出部分,以此作为退休后领取的保障。所以,人们参与缴费的意愿,关键看他们如何权衡即期所得和远期回报。
各地社保缴纳标准不一样,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也不同。假如个人收入低于社保缴纳标准最低值,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就是标准最低值的十分之一。
以北京为例,2024年社保的最低缴费标准为6821元每月,所以,月收入低于这个数额的在职人员,他们每月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大概为682.1元。
这表明,个人薪水越少,社会保障费用对个人即时经济状况的冲击就越强。
杨杰表示,假如强制所有在职人员都参与社保,实际情况是,低收入群体短期的收入会遭受比较严重的冲击,大量低收入者的首要目的是在短期内得到更丰厚的报酬。
一位制造业上市公司领导透露,企业是在公开上市前才为职员建立社保账户。此前未缴纳,原因有二,其一,公司对承担社保费用的意愿较低,因为缴纳社保需要从工人薪资中支出将近三成用于社保;其二,许多农民工更关注即时收入,而非通过缴纳社保获取退休后的长期福利。许多生产线上的人员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家中长辈的赡养、子女的读书费用都依靠他们每月拿到的报酬,所以这些人更在意眼前的工资,而不是未来的养老保障。公司公开上市后,还为工人们加入了住房补贴,大部分工人都决定每个季度把这笔钱取出来使用。
走向“全民社保”的节奏
这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状况,促使相关机构在推行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缴费时,变得格外小心。
杨杰谈到,针对规模较大的公司,监管部门在核查其社保是否合乎规定时态度十分严厉;对于利润空间狭窄的个体经营,监管部门有时会采取变通手段,有所保留,以免过于严苛导致其停业,进而造成从业人员失去工作。
自2019年1月起,全国各地企业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改由税务机构集中管理,这种做法当初被认为能够弥补企业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或缴纳不足的问题,不过在此之后并没有实施强制性的全民社保政策。
南方地区财税部门相关人员透露,即便相关机构获取了所有员工的薪资信息,也从未与社保机构共享数据。许多职工的社保缴费标准确实低于其收入水平,然而,若强制要求所有员工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将迅速增加企业运营压力,企业或许会面临经营困难。
乔庆梅谈到,税务机构之所以不对公司进行硬性规定以使其按标准上缴社保,是因为许多辅助性办法尚未健全,税务机构在处理社保征收事务时的强制执行权力、缴费核查权力以及处罚权力在法律层面界定不清,因此实际运作时也遭遇诸多限制。
刘钧谈到,近年来特别是疫情阶段,当局对于公司及个人职员社保缴费的规范遵守情况,一直采取较为宽松的态度。
短期而言,推行“全民社保”的步伐有所控制,但从长远角度出发,参与更广泛的社保缴费,对于个人长期获得保障而言,是更为理想的决定。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负责人向运华在回答经济观察报提问时谈到,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参保人员,在到达规定退休年限或者因年老无法工作离开工作岗位后,可以维持基本生活。再则,养老保险有助于实现社会互助与风险分担,从而降低个人及家庭的养老压力;而且,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满足,就能避免或降低因老年困顿引发的家庭和社会矛盾。当子女数量不多时,更需深刻认识参与养老保险的意义。
刘钧倡议,对于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个人需要有长远的规划,不应只关注眼前的工资水平。倘若退休之后没有可靠的养老钱,个人或许不得不继续从事工作,以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
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对于职业年金制度的长期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董保华谈到,员工社会保障采用即时支付即时结算的方式,为了保障体系的长期稳定运行,必须促使更多人士依照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费用。
(应采访人要求,张鑫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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