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0月18日组织公开招聘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的成绩,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笔试 成绩 |
宁波市精神病院(市民康医院) | 临床医师 | 1 | 00030104403 | 潘佳妍 | 72 |
2 | 00030104406 | 黄佳群 | 68.5 | ||
3 | 00030104407 | 黄一新 | 68.5 | ||
宁波市社会 福利院 | 教师 | 1 | 00030104415 | 王亭远 | 69.4 |
2 | 00030104413 | 张维 | 65.4 | ||
3 | 00030104414 | 朱吟吟 | 63.2 |
请上述考生于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到宁波市民政局(鄞州区宁东路835号)一楼西面信访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携带《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所报岗位的专业技术职称、社保缴纳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经过笔试环节的考生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而出现入围面试名额空缺时,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宁波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30日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长三角招聘网 皖ICP备2024052706号-6
地址:长兴县经济开发区电商园区 EMAIL:1210524564@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