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年龄话题一直热度不断,很多人提出一些疑问:
小编今天就给大家仔细地扒一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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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法定退休年龄
一、干部的法定退休年龄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所规定的是,党政机关的干部,群众团体的干部,企业的干部,事业单位的干部,假如符合下列条件当中的其中之一的话,那么都是能够退休的:
男,达到六十周岁,女,达到五十五岁,并且参加革命工作的年限已满十年的 。
男,年龄达到五十周岁,女,年龄达到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的年限满十年,经由医院给出证明,表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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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作出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工人,事业单位的工人,党政机关的工人,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的工作,从事高空的工作,从事高温的工作,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作,或者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
此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男性达到五十周岁,女性达到四十五周岁,其连续工作的年限满了十年,由医院出具证明,并且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完全失去了劳动能力的 。
因为工作而致使身体致残,经由医院开具证明,并且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最终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的。
法定退休年龄的重申:
以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了《关于制止以及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声明:
三、国有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的规定
,由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的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 企业职工 提前退休 有关问题的通知》 设定 :
四、规定了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相关内容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发布的,名为《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其中第三条作出规定:
注意:这只是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不是“退休”年龄。
02
退休时如何区分工人与干部身份?

关于这个问题,国家先后出台过多个规定: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作出规定,党政机关的干部,符合条件之一的可退休,群众团体的干部,符合条件之一的可退休,企业的干部,符合条件之一的可退休,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条件之一的可退休,该条件为男年满六十周岁,该条件为女年满五十五周岁,该条件为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 。
第75条,来源于劳动部发出的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意见》的通知,其内容为,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之后,职工在用人单位出现变动,此变动表现为,从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者从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而对于其退休年龄的条件,要按照现岗位国家规定来执行 。
3. 《国务院办公厅针对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以及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所发布的通知》,还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制止并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相关问题的通知》,二者都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作出规定,国家法令所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乃是国家法律明确的正常退休年龄,具体而言,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 。
5.《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作出规定: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
打碎传统“干部”跟“工人”之间的界线,将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于管理岗位工作的就是管理人员,岗位产生变动后,其收入以及其他待遇依照新岗位相应予以调整。
所以,女职工退休年龄,不再依据女工人、女干部身份来作区分嗯,而是循着岗位予以区分呀,管理岗以55岁的标准来退休呐,非管理岗则是50岁退休哟。
03
达到退休年龄后,社保未缴满15年
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然而却并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种情况下是否按照劳动关系来进行处理呢?在司法实践当中,一直都是存在着争议的。
最高法院出版物《人民司法》,于2021年第7期,刊登了一文,该文属于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等撰写,题目是“《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对几个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此文章对该问题进行阐述,特选登如下,供参考:
通常状况下,有着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情形的人员已然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然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不一定就能够拥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
实践中,对于用人单位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的用工关系定性存在争议,这些人员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有一种意见持有这样的看法,用人单位需要持续履行劳动合同,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在符合能够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之际,用人单位能够终止劳动合同 。
另一种意见觉得,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却无法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种情形极为复杂,或许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只是该劳动者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所以不能享受按月给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另外有的地方没把农民工等人员归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畴,这些劳动者或许压根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如果在这些情况下,一律禁止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对其不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有着相关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时,劳动合同便会终止 。
觉得,能够把此项规定看作,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所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必然自动终止。
人民法院应当对该条规定适用情形作实质审查,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非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像在所述另一种意见里出现的状况,能够终止劳动关系,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然而因为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可以随意终止劳动关系。
划重点:
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这一文件,针对那些已达退休年龄之人,且其尚未能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判断用人单位跟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要点处于: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不是用人单位方面的缘由导致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句末标点符号为句号。抱歉,按照正常的语法规则和表达习惯,原内容是一个句子难以直接拆分成多个小分句且保持语法正确和表意清晰,只好在拆分时去掉了原句疑问的语气,以符合拆分要求,若不符合你的预期,请你明确说明。
要是属于这种情况,那用人单位就得持续去履行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且还要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假若并非是用人单位致使的,那么能够依照劳动法规定使劳动合同终止,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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