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12日的时候,国务院作出了发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这事,该决定规定,全体公民节假日增加了2天,法定放假总数从11天增加到了13天。
01、什么是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乃是这样规定的,就用人单位而言,其会依据本单位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以及经济效益状况,通过依法而为这事,自主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还有工资水平。
依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规定,劳动法里所提到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者遵照劳动合同的约定,采用货币形式,直接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
02、谁能拿加班工资?
一种主要被分为三种的我国工时制度,分别是标准工时制,还有综合计算工时制以及不定时工时制。除了标准工时制之外,用人单位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是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
故而,唯有施行标准工时制以及综合计算工时制的那些劳动者,才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去主张加班费。
03、工资应当在什么时间支付?
按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要求,则工资需于用人单位跟劳动者事先约定好的日期予以支付,倘若碰到节假日或者休息日,那么就得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进行支付,工资最少每个月支付一回,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能够按照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04、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依据劳动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而规定出来的情况是,当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了劳动定额或者规定的工作任务之后,按照实际所需去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时,应该按照以下标准来支付工资:
首先,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工作,是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延长工作时间的操作,此时,按照一种标准来支付劳动者工资,何为这一标准呢,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以此来支付劳动者工资 。
在第二种情况之下,也就是用人单位依法把劳动者安排于休息日去工作,然而同时对于补休这件事又没办法做出安排,这种情形下,会按照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亦或是小时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百来支付劳动者工资 。
(三)如果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进行工作,那么会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 300%来支付劳动者工资。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他们在完成了计件定额任务之后,此时要是由用人单位安排去延长工作时间,那么就应当依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并且要区分开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来支付工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来支付工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来支付工资。
比如说,二零二五年春节假期是从除夕开始一直到初七结束,总共是有八天的时间,然而呢,只有从除夕到初三这四天才属于法定节假日,这种情况下是能够去主张三倍工资的喽;剩下的那四天全部都是调休的日子,当用人单位不给调休的时候呢,就能够主张两倍工资啦。
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那一部分,应当被视作延长工作时间,需要支付给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实行月薪制的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的时候,其日工资该怎么计算呢,05 ?
劳动者的日工资,是按照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月计薪天数来进行折算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也就是劳社部发〔2008〕3号文件规定,月计薪天数是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
在2025年的时候,会新增2天法定假日,然而这新增的2天法定假日,并不会对月工资计算里的“21.75”天产生影响,所以工资的计算方法,是不会改变的。
06、如果春节假期被安排加班,加班工资应当这样算
除夕至初三加班,为法定节假日加班:

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加班天数;
初四至初七加班,为休息日加班:
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200%×加班天数。
要留意的是,在法定节假日进行加班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可以用补休这种方式去代替加班工资的。
07、法定假日增加2天对综合计算工时制工资计算有何影响?
企业处于工作状况特殊,或者受到季节以及自然条件的限制,这种时候,企业需要安排职工连续进行作业,在全然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如此状况下,企业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这样的周期性方式,来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此工时制度被称作综合计算工时制。
法定节假日不停地在逐步增多呀,如此一来呢,有着相应关联的年工作日就会随之减少啦。然而呢,那些处于综合计算工时制之下的劳动者当中呀,工作的时间出现了比较明显的改变呢,这种情况下工资的计算呀,就会产生相应的影响哟。
2025年工作天数:
(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月工作天数:
248天÷12个月=20.67天/月
全年工作时间为:
248天x8小时=1984个小时
在2025年1月1日这个起始时间点之后,制度工作时间出现变化,原本是20.83天每月,之后变为20.67天每月。对于以年作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而言,情况也有改变,综合计算周期以内的实际工作时间,从2000小时,降低到不超过1984个小时。
由此可知,到了2025年,于综合计算工时制情形下,要是劳动者的年工作时间为原本所定的标准2000小时,那么企业就得针对多出来的16小时(2000 - 1984 = 16),额外支付加班工资,具体为:16小时乘以50%再乘以小时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去延长工作的时间,这种情况下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
08、什么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推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规定的,并且要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最低工资标准,是依据《最低工资规定》里的规定,在劳动者于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时间之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这个前提条件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
09、用人单位可否代扣劳动者工资?
依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的规则,用人单位不容许克扣劳动者所得工资。不过存在下述情形中的一种的,用人单位能够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是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且属于各项社会保险范畴的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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