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详情 流动对象需为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流动条件如下: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符合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任职要求,能胜任教师岗位工作。 2.近3年年度考核(含师德考核)须合格及以上,且不存在以下情况: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 3.原则上须在流出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非首次流动人员,相应工作年限可缩短1年,原单位为超编的乡村小学或幼儿园,在乡村学校工作经历可缩短至3年(新招录人员须符合“常规流动”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 4.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择优原则: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自身专业特长,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浦东新区青年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曾获区级以上荣誉、竞赛奖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50960172 区内流动教师意向征集: 教师简历(样表):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长三角招聘网 皖ICP备2024052706号-6
地址:长兴县经济开发区电商园区 EMAIL:1210524564@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