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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研讨会召开,探讨相关法治体系构建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6-01-27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有消息报道,记者是朱宁宁,在4月26日那天,一场研讨会在京城召开,这场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主办,并且有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进行协办,其主题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此次研讨会,实际上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研究”的开题论证会。有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有关人员也参与其中,还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相关人士,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的人员,各级地方人民法院的人员等实务界的人士,另外也有来自各高校、各研究机构等理论界的专家学者一同参与了这次研讨会。

在致辞当中,中国法学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同时也是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的张鸣起明确指出,要精确掌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所面临的新问题以及新挑战。平台用工、远程办公等新型用工模式快速发展,这产生了劳动关系认定模糊的状况,出现了休息权和安全权落实艰难的情形,存在隐性加班的现象,致使数据风险加剧,造成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并且集体协商和工会作用也遭受了冲击,所以必须深入剖析这些新问题,精准地制定相应对策。要尽快加速修订并且完善关联的法律法规,去构建涵盖新就业形态的那种劳动法治体系,探寻跟新型用工相适配的治理机制,充分施展工会组织所能起到的作用,经由创新集体协商的方式,切切实实地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发言中,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指出,其同时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具备重大现实意义,这直接关联到共同富裕目标的达成,以及数字经济时代背景里劳动关系的变革,因而必须突破原有制度安排的限制,去构建更适配数字化时代的新型劳动保障体系。并且,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不但关乎个体利益,还关乎整体劳动群体的基本权益。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那个领域,特别需要依据中国经验,促使学科朝着自主发展的方向推进,去构建具备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 。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暨图书馆馆长,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院长时建中于致辞里指明,于探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之际,务必要瞧见技术中立表象背后的刚性控制效应,切不可滞留在对传统劳动关系的想象之上。一定要回应新的制度需求,促使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展开理论创新,营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在研究进程中,要兼顾最终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既产出高层次学术成果,又提出针对性突出、能服务于国家治理的治国理政方案。

在研讨会上,有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研究”项目负责人这一身份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教授娄宇,他介绍了选题依据呢,还介绍了研究目标,并且从法理依据与宏观制度、立法保障、行政执法保障、司法保障、社会治理保障这五个方面,介绍了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

研讨会设置了五个单元,分别是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理依据与宏观制度”,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司法保障研究”,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立法保障研究”,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行政执法保障研究”,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社会治理保障研究”,与会人员在那些方面进行了充分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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