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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明确休假标准,详解职工探亲假规定及实际休假情况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6-03-15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就在最近这段时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把《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给发布出来了,这是对包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这五类休假标准进行明确的举措。其中,有着最长可达30天时长的探亲假又一次进入到人们的视野范围之中,致使不少年轻的群体直截了当地声称这是自己头一回听闻。

人社部的这份标准表明,在1981年的时候,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该规定对国家机关,以及人民团体,还有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假标准作出了规定。

规定表明,职工若工作满1年,且与配偶不住于一处,还无法在公休假日实现团聚,那么便可享有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此待遇为每年1次,每次假期时长为30天。若职工与父亲、母亲均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对于未婚职工而言,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每年1次,假期为20天;对于已婚职工而言,可享受此种假期待遇,每4年1次,假期同样是20天。并且,单位应依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上的假期。另外,所提及的探亲假期涵盖了公休假日以及法定假日在内。

于现实状况之下,究竟探亲假该怎么休呢?那供职在民企、外企的年轻人又该如何去休假呢?近日,红星新闻的记者展开了深入的走访。

探亲假如何休?

各单位实际做法不同

告诉红星新闻的、1989年从湖南调往江苏工作的谢女士称,自己所在的是国有大型化工企业,探亲假落实得较好,从1989年到2000年前后,几乎每年都会休探亲假回家探亲。

进入2000年以后,探亲假则越来越少被提及。

红星新闻被一名在铁路系统工作的职工告知,其单位仍存探亲假说法,可惜很多时候因工作忙碌没办法休满。红星新闻又被江西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周先生告知,他们单位的探亲假含在年底集中休假里,单位正落实年休假。

芦先生,其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称他们单位统一施行年休假,对于父母在外地的单身职工,可每年报销一次来回火车票,“并且限制为硬座,这便是仅有的探亲福利了。”。

基于当下的规定来看,鉴于探亲假仅仅适用于那种“体制内”的职工,然而对于数量众多在民企、外企工作的年轻人来讲,那探亲假大概只不过是一段传说罢了。

各地执行探亲假有所不同

广东曾把探亲假待遇扩大至所有企业

红星新闻的记者进行检索后发现,我国的探亲假制度起始于,1958年2月9日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

那时担任劳动部部长一职的马文瑞,在针对“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草案)”所做说明里讲道,在全国范围之内的2400多万职工当中,依据估算大概有6百多万人和家属分别居住在两个不同的地方。鉴于当下尚未施行职工年休假制度,致使不少职工觉得缺乏与家人团聚的契机,基于此,为适度满足分住两地职工回家探亲诉求,激励职工尽量少带或不带家属,并推动已进城职工家属回乡务农,以减轻城市在住房、交通与消费品供应等层面的压力,且有计划地安排职工回家探亲时间,确保企业在春节等假期前后出勤率正常,同时规避各部门待遇差异,当前有必要率先制定全国统一施行的职工回家探亲给假办法,用以解决现存问题,并在未来逐步过渡至构建更为完备的年休假制度。

在1981年这个年份,国务院做出了如下事情,先是对《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进行调整修正,接着让其颁布产生,同时还颁布了《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以及这些此类等规章制度,把享受探亲假涉及的相关诸多问题,给予了明确清晰的规定。

而后,各个地方针对探亲假又颁布了实施细则。就像北京的实施细则里清晰表明,职工家庭位于本市,距离工作单位比较远,然而已经依照本市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助办法领取了交通补助费的那种情况下,也就不再具备享受探亲待遇的资格了。

江苏省所制定的实施细则当中提及,女职工前往配偶工作的地点进行生育,在超出五十六天(若是难产、双产则为七十天)的产假之后,又同配偶持续团聚三十天以上的情况之下,双方在当年均不再享有探望配偶的待遇,而路费能够按照探亲规定报销一次。

1997年,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此规定中,原来仅适用于国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员工的探亲假待遇,扩大到了所有企业。

除此之外,许多地方还颁布了照料老人的“灵活休假”政策,像是在2016年8月的时候,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对《北京市“十三五 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了审议 通过。这个文件表明,北京会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并且鼓励用人单位给员工“孝老假”。

对父母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山西呀、甘肃这类省份给予其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间每年不超过15天的带薪照料假,对于敬老那可是有所行动的。河北省则有规定,在有着特定意义的“敬老月”期间以及是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的时候,倡导老年人身边独生子女所在的单位,要为这些子女去孝敬、周到照料自家老年人这样的事,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探亲假的起源:

过去夫妻分居情况很多

在采访的进程当中,有多位身为专家学者的人士,朝着红星新闻表明了这样的观点,探亲假是属于计划经济那个时代所产生的事物。

王成延告知红星新闻,那时年轻人毕业后大多由国家进行工作分配,很少能够自主去做出选择,夫妻分居的情形存在不少;另外当时的交通通信相关设施,远比现在要差很多,所以专门设立探亲假有着当时实际状况的必要性。而伴随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以往的那些情形出现了极大的改变。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称,探亲假于制定之际,存有其客观性与合理性,然而倘若当下把探亲假范围予以扩大,“看似是公平了,可事实上或许难以达成。”。

在一九九五年五月一日以前,我国推行每周共计六天的工作制度,也就是说,一周之中仅有一天属于公休的假日。

说这话的是北京某,从事文化创意领域工作的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王先生,他表示,鉴于那段时期时间极其短促 致使当时身处那个阶段的人们 想要借助公休假日去进行探亲 这是相当困难的。

他向红星新闻讲,1995年之后,每周的单休转变为双休,而后又有了职工带薪年休假以及各种小长假,并且交通愈发便捷,如此一来,探亲待遇规定里“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这个因素便不复存在了。另外,因年轻人就业自主选择性日益增强,夫妻两地分居的情形也越来越少了。

建议:

呼吁对带薪休假标准加以详细区分 保障职工年休假的权益

我国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中,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如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是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则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并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休闲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琪延表示,年假的设置,在时长以及功能性方面,在执行的难易程度方面,它实际上替代了探亲假的设置。

在北京那家文化创意企业里,身为人力资源负责人的王先生可算是算过一笔账了,对于工作一年之上的劳动者而言,每年拥有5天年假,再合并前后两个周末,前前后后能够连着休息九天;对于工作十年之上的人员来讲,前前后后能够连着休息16天;而对于工作二十年之上的人来说,年假加上周末,前前后后能够连着休息20多天。

他说,任何假期处于设置状态时,它都必然存在一个基础条件。要是该基础条件已然历经了极大改变,那么后续进行的假期相关设置工作,也应当针对这基础条件的改变而产生一些相应变化。如若不然,就只会变成那种一直飘浮在云端之上的事物,简直无法落到实处。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提出建议,现有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在执行之际,要将不同企业的特点纳入考量范围,特别是针对小微企业、商户的职工,需进行区分。

他进行举例,比如说有一个小饭店雇佣了三个人,其中有一个人年龄40多岁,其连续续起来的工龄加起来一共有20年,依照规定,他每年拥有15天年休假。

这个人要是在小饭店工作了二十年,每年休十五天年休假,从法律、情理及道理来说都还说得过去。然而,要是他在其他单位干了十八年多,在这儿工作还不到两年,却让他休十五天,我觉得在社会现实生活当中,不会有这么良心好的小老板,不顾自己企业的正常运转 ,给他放十五天假还开工资,另外再雇一个人来顶十五天的缺。

苏海南觉得,实际情形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落实面临困难,尤其是在小微企业、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当中,此问题格外突出,这跟这些企业的人员流动性大,企业状态不稳定、经济承受能力不高紧密相连,还跟一刀切的年休假标准有关系。

他提出建议,国家在制定带薪休假标准的时候,需要区分大中小微企业不同的实际状况,按照不同情况去分类设定标准,之后依据相关的分类标准严格执法进行查处,如此这般做是有法律依据的,从情和理的角度也是站得住脚的,这样一来既能够保障体制外职工所应有的休假权利,又不会把这些体制外的单位,尤其是小微企业一下子给“吓死了。”。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说道,自从“刘易斯拐点”来临,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已然出现变化,用人单位为留住人才、吸引劳动力,企业必要的福利制度不可或缺,因而休假制度,对这些企业而言极为重要。

他向劳动者作出提醒,劳动者要拥有必要的法律知识,以及具备维权意识,当用人单位无法保障劳动者权利之际,劳动者应当借助行使法律武器的方式,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他还发出呼吁,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呈现出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打击力度。

据了解到,在许多地方,针对那些不执行带薪休年假制度,而且还不给经济方面补偿的用人单位,采取了行政处罚办法,把这部分进入失信范围内的单位纳入到黑名单等举措了,使得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劳动者休假标准应与时俱进

人社部发布的《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明确规定,我国职工休息时间标准是工作5天、休息2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是周休息日,企业以及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能按照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对于此情况,王琪延表明,这事实上是从制度层面将权力给予了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开展工作时的实际情形来安排休息时间。“举例来说,从事航天工作的人员,在发射期间如何休息?得在发射完成之后再进行休息,如此做了一番灵活性的调整,进而带来了整个社会劳动效率的提升。”。

王琪延表示,随着时代进步,劳动者休假标准理应与时俱进,随着新兴职业持续兴起,工作方式相应变化之时,国家于假期设置方面,不应再把体制内与否、国企与否当作区别标准,而是应更多考量工作性质、职业特点等因素,以使休假成为每个劳动者应享有的制度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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