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于实务当中计算起来颇为复杂,尤其是工作年限横跨08年前后,并且各地规定存在差异,全国各地有关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的方式、计算基数等相关规定,可供大家进行参考。
一、08年之后经济补偿金计算的“双封顶”
并非所有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形均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才会实施“双封顶”,也就是支付标准是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能超过十二年。
依据: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于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就会以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标准向劳动者进行支付,若工作时长满足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那么按照一年来计算所得补偿,若不满六个月,则会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比用人单位隶属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开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高三倍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依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给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上限是不超过十二年。
以下是改写后的句子:本条所讲的月工资,说的是那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是终止之前十二个月时段内的劳动者平均工资。
二、劳动者工作年限跨越08年前后经济补偿金需分段计算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要是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在08年前后出现跨越的情况,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分段计算的。
要是劳动者在08年之后进入单位工作,那么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全都依据《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方式来进行计算。
通俗的讲: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时,处于存续状态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以后,出现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况,若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那么经济补偿对应的年限是,要从本法施行之日开始进行计算。
在本法施行以前,依据当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那么就按照当时那些有关规定来执行。
那些在《劳动合同法》开始施行以前,有关经济补偿金计算的相关确定规定究竟是什么呢,是什么呢?
答,《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及《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一》。
《关于违反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门发布文号为[1994]481号。
第五条经由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进而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会发给等同于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并且最多不会超过十二个月这样的上限发给。而若是劳动者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话,就要按照一年的标准来发放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如果劳动者患病了,或者并非因为工作而负伤,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既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又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进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在经过培训之后,或者是调整工作岗位之后,依旧不能胜任工作,当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照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且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之际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出现重大改变,导致原本的劳动合同难以履行,经过当事人之间协商却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此时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工作时间就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处在濒临破产开展法定整顿的期间,或是生产经营状况出现严重困难,且必定要裁减人员时,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需按照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便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里,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这样规定的,它指的是企业处于正常生产情形下,劳动者解除合同之前的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作出规定,存在几种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且这些情形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08年之前支付情形
08年之前支付年限
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没有限制支付年限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没有限制支付年限
经济性裁员
没有限制支付年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作出规定,存在几种情形,是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时间是2001年4月16日。
第十五条 存在这样一些情形,在这些情形下用人单位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这样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同时还要给予经济补偿,并且还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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