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与资格证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优先考虑。
三、年龄要求
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条件:
1.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掌握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了解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具备弹、唱、跳、画、讲等基本技能;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和活动组织能力。
2.有幼儿园教学经验者,或在教育教学技能比赛中获奖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长三角招聘网 皖ICP备2024052706号-6
地址:长兴县经济开发区电商园区 EMAIL:1210524564@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