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担负消防救援执勤战备工作,现将有关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灭火救援员62人、消防通信员16人、消防车驾驶员20人。 (二)工作地点: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所辖各消防救援站和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1年5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不超过40周岁(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需持有机动车B2及以上驾驶资格证,驾龄1年以上;如持有A1或A2驾驶证且驾龄满5年,或持有汽车维修中级工及以上证书且具有B2驾照驾龄满5年的,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欠发达及边远地区可放宽为初中文化程度),部分岗位有另外规定则从其规定;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7.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至5月12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在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32674873@qq.com。 3.报名需提交资料(缺少资料即视为审核不通过): ①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 ②身份证明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③学历证明扫描件:高中或同等学历的毕业证书及高中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需签字并按手印; ⑤体检合格证明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健康体检报告(截止5月12日体检结果不能超过15天,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和心理测试报告(艾森克人格问卷EPQ和SCL-90)等材料; 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报名选交资料(按实际情况提交): ①退伍证扫描件(退役军人或退出消防员提供); ②岗位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 ③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有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招录单位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招录对象是否具有报名资格并于5月13日前告知审核结果。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如情节严重,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面试、体能测试。 1.面试。由招录单位组织人员面试,面试采取通过性考核,考核不通过的,不予招录。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均实行量化评分,满分40分。其中: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驾驶员岗位以达标成绩为准,3项达标为合格。 四、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 根据招录对象测试成绩进行排名,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完成1000米跑、100米跑的时间为排序依据进行确认。拟录用名单在“金华消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自然日。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长三角招聘网 皖ICP备2024052706号-6
地址:长兴县经济开发区电商园区 EMAIL:1210524564@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