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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打工也有保障!劳动法第十六条新规解读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6-06-21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诸位好, 我乃阿勇, 专门致力于民生方面的原创创作, 每日都会去分享新规定、政策的解读内容以及避坑的指南, 要是喜欢我所呈现的这些内容, 可别忘了点赞, 还要进行收藏, 也得加以关注, 到了下期的时候会继续去分享具有实用价值的干货。

在2026年5月25日这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之后, 正式发布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五部门令第56号), 该规定于2026年7月1日在全国予以统一实施, 并且不存在过渡期。

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退休返聘、超龄仍在岗情况进行管理的国家级规章, 其覆盖范围直接涉及近亿“银发打工人”, 像医院返聘的老专家, 工厂留用的老师傅, 小区物业中的保安、保洁人员, 商超食堂里的后勤人员, 这些都在该规章的覆盖范围之内。

在过去的十几年当中, 有这样一部分人, 他们始终处于一种“灰色地带”, 他们从事的是正经的工作, 赚取的是辛苦的酬劳, 然而却常常被划分到“劳务关系”的范畴之内, 无法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面临着欠薪时维权困难, 工伤需自费, 甚至只因一句话就会被辞退, 且存在举证艰难以及赔偿不易等诸多问题。

今儿个啊, 就用通俗易懂的话, 把新规定阐释清楚: 哪些人受到庇佑、那六条硬性准则怎样、企业不得开展哪些行为、打工的年纪较大的长辈需留意些什么、碰到问题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全篇内容依照官方文件以及人社部的解读而来, 不进行夸张、不进行编造、不进行吓唬人之举, 看过之后转发给身旁已退休却仍在工作的长辈, 使得大伙清清楚楚地挣钱, 踏踏实实地工作。

一、新规到底保谁?两类人全覆盖,别再搞错

好些人觉得新规仅仅针对“退休返聘”, 实则范围要宽泛许多, 只要满足“超龄”条件, 同时处于“受管理”状态, 并且还能“拿报酬”, 便都会被纳入保护范畴, 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 不管是全职工作还是兼职工作, 也不管工作岗位的高低情况。

1. 退休返聘人员

于已办理退休且按月领取养老金后, 又被原单位或者其他公司招回去继续上班的那些人而言, 不论其所从事的岗位是技术岗位, 还是管理岗位, 亦或是基层服务岗位, 皆在此范畴之内。

2. 超龄在岗人员

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 然而却尚未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 也未曾领取养老金, 并且依旧在单位处于正常上班的状态, 还要进行打卡考勤、接受管理这样情况的人。比如说社保缴纳的年限尚未达到规定标准的, 或者是自愿选择延迟退休却并未办理相关手续的。

3. 提前退休返聘人员

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下, 办理了提前退休, 具体包括因为特殊工种、病退等情况, 之后退休了又出来从事打工活动的, 同样能够享受新规定所给予的保护, 不会被区别对待。

人保部于2026年第一季度所做的调研得出的数据显示, 全国范围内超龄仍在岗以及退休后返聘的人员数量大概在8720万至12254万人之间, 这一数量占到了劳动人口的将近五分之一。这些人员并非社会的负担, 而是拥有经验、具备干活能力并且愿意吃苦的宝贵劳动力。新规定出台之后, 其目的在于将他们从“灰色用工”的范畴中解救出来, 使得他们的权益能够有相应的章法予以遵循, 在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有相应的法律可以依据。

二、6条刚性规矩,7月1日起企业必须遵守,打工的必须记牢

新规重中之重是6条绝不可被突破的底线要求, 皆是具备强制性的, 不存在任何商量的空间。一旦企业出现违规行为, 就会面临被罚款, 被要求补缴相关款项, 还会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情况;而打工的人要是不了解这些, 就特别容易遭受损失。接下来会逐一条目进行讲述, 全部都是明明白白的话语, 一看便能理解。

1. 必须签书面协议,口头约定不算数

以往不少老板为图省事, 说: ”都是熟人, 无需签订合同, 工资不会少给你的。“结果出了事就扯皮, 打工的人没有证据, 维权困难。

用人单位要和超龄劳动者签订书面用工协议, 这是新规第六条明确指出的, 且必须在30天内完成。

协议当中一定要写明, 有期限, 有工作内容, 有地点, 有时间, 有休息休假, 有工资, 有社保, 有劳动保护, 还有职业危害防护, 总共有10项这样的核心内容。

没有签署? 还是书写得模棱两可捉摸不透? 一旦产生了纠纷, 马上依据法律最为严格的标准去判定, 企业会遭受损失。

对于那些身为长辈却从事打工之人而言: 那种不能够签署书面协议的活计, 是决然不可以去干的。只有白纸黑字呈现出来的约定, 才是最为妥善的保障呀。

2. 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按月足额发,不能拖欠

那些超龄的打工人, 多数从事基层工作, 其工资原本就不高, 以往还常常碰到这样的情况: 工资低于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被拖延到下个月才发放, 甚至还存在用工厂的米面油等物资来抵充工资的现象, 以及随意克扣工资的行为。

新规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明确:

- 正常干活,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需按照月份, 足额发放货币形式的工资, 次数至少为每月一回, 不可以用实物、购物卡来进行抵扣。

- 不得无故克扣、拖欠。

给你举个例子, 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 却只给到1800元, 这是违规行为, 当月的工资拖延到次月月底才发放, 这同样属于违规现象。

遇见这般状况, 径直往人社部门投诉, 企业不但得补发, 还需支付赔偿金。

3. 强制缴工伤保险,费用全由企业出,个人一分钱不用掏

这是新规之中, 最为实在, 最为重磅的一条规定, 它直接解决了过去存在的最大痛点, 那就是工作受伤之后无人过问, 而医药费需要自己承担。

曾经, 退休后再被聘用这种情况算作劳务关系, 企业当中大部分都不会去购买工伤保险, 一旦出现受伤的状况, 老板通常会讲“是自愿来打工的, 风险要自行承担”, 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全部都得自己掏腰包, 好多老人因而陷入返贫的境地。

新规的第十五条明确指出, 对于所有超龄劳动者而言, 用人单位应当负担缴付工伤保险的责任义务, 该保险费用需全部由企业来承担, 个人并不用进行缴纳。

对于在工作时间之内, 于工作地点所在范畴, 由于工作方面的缘故而致使受伤的情况, 会直接予以工伤认定, 进而享受到与普通职工别无二致的待遇, 涵盖医疗费报销这一待遇, 还有停工留薪工资这一待遇, 以及伤残补助这样的福利待遇等。

留意, 新的规定仅仅强制要求工伤保险, 养老以及医疗并不强制, 企业如果自愿去缴纳, 也是予以支持的。

4. 严控加班,一般不安排加班,加班必须给加班费

随着年岁增长, 身体状况比不上年轻之人, 长时间进行加班、熬夜活动极易出现问题。然而, 往昔诸多企业为节省费用, 迫使年纪较大的人超长时间劳作, 在节假日持续不间断工作, 并且还不给予加班费用。

新规第九条清晰表明, 通常情况下不会对超龄劳动者安排加班, 倘若确实是因为生产方面存在需求而需要加班, 那就必须严格遵循劳动法, 其加班费和普通职工的标准是一样的。

- 平日加班:1.5倍工资;

- 休息日加班(不能补休):2倍工资;

- 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工资。

与此同时, 严格禁止安排重体力作业、高危作业以及夜班作业, 像高空作业、井下作业、搬运重物作业、通宵值班作业, 这些统统都不可以。以此从源头处对长辈们的身体健康予以保护。

5. 不能随意辞退,解约要提前30天书面说,无故辞退要赔偿

过往, 老板聘用退休人员时, “想要招聘便去招聘、想要辞退便辞退”, 仅用一句话就能使人离开公司, 并且不给任何补偿, 打工者完全没有话语权。

新规第八条、第十六条明确:

- 协议期满或约定活干完,才能终止;

- 企业想提前解约,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 ;

- 无故辞退,属于违规,必须付赔偿金 。

企业一旦出现众多违规情况, 便会被纳入人社以及税务的信用记录范畴, 进而对招投标、贷款、资质办理等事项产生影响, 以此来反向促使企业用工变得规范。

6. 岗位要适配,不能年龄歧视,不许设“超龄黑名单”

有的企业偏见浓重, 认为老人手脚迟缓, 效率低下, 要不就不予以招聘, 要不就安排最为劳累、最为危险的劳作, 薪资还压得很低, 这明显属于年龄歧视。

新规的第四条以及第五条明确指出, 要依据年龄、身体状况以及技能等来安排恰当的岗位与强度, 不可以因为年龄的缘故而拒绝聘用、降低薪资或者进行歧视, 禁止设置那所谓的“超龄排除名单”, 不能够仅仅因为年龄就辞退或者不予以录用。

唯有身体康健、劳作出色, 即便超出适龄界限, 亦能够公平寻觅工作、获取合理酬劳, 凭借经验与能力获取生计依托, 不存在年龄的限制束缚。

三、辟谣, 并非是“禁止返聘”, 而是“规范用工”, 老有所为才是所指向的方向。

一出新规, 网上谣言纷纷扬扬四处飘散: “7月起退休返聘全部取消”, “退休之后再去打工属于违法”, “老人将会被清退”。好多长辈慌了起来, 担忧饭碗就此没了。

在此确切明晰地讲明白, 国家向来根本没做出禁止退休人员实行返聘的举措, 新的规定是在于“对权益予以规范、将底线牢牢守住”, 并非是那种不加区分地进行全面清退。

倘若企业遵循6条规定, 合法进行聘用丝毫不成问题, 长辈们身体状况许可且乐意去做, 依旧能够返聘, 能够上岗, 能够挣钱。

对企业来讲, 短期内增加了工伤保险成本, 然而却避免了工伤大额赔偿情况的发生, 还规避了劳动纠纷以及信用受损问题;从长期来看, 超龄员工具备经验丰富的特点, 拥有较强的责任心, 并且稳定性程度高, 能够助力企业减少走弯路的几率, 实现技术的传承。

针对社会而言, 超龄劳动者并非负担之处却为宝贵的人力资源状况。使得身体良好且愿意从事工作的老人继续去发挥剩余的热量, 这一行为既可增加收入进而补贴家庭日常所用, 又能够丰富其晚上年间的生活, 还可实现自身价值, 实质达成老年人既有所赡养又有所作为的情况。

四、给超龄打工人的3个提醒:记牢、用好、敢维权

新的规定落实来了, 年纪稍大的人们需要主动去知晓, 要学会运用规则来保护自身, 碰到不公平的情况时不要默默忍受、不发出声音。

1. 入职必签书面协议,不签不干

无论老板讲得怎样天花乱坠, 口头所做的承诺统统不作数。务必要坚决坚持签订书面协议, 仔细去查看其中关于工资的条款, 以及工作的具体时间规定, 还有工伤责任的明确界定, 以及解约的条条框框条件, 给自己留存一份协议的原件, 同时拍照保存到手机之中, 这可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为关键重要的证据。

2. 把6条底线记在心里,对照看自己有没有吃亏

- 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按月发;

- 工伤:企业必须缴工伤保险;

- 加班:尽量不加班,加班要给加班费;

- 岗位:不干重体力、高危、通宵活;

- 辞退:不能随便赶人,要提前说;

- 歧视:不因为年龄被拒、被降薪。

3. 权益被侵害,及时投诉,别憋着

遇到欠薪、不缴工伤、违规辞退、歧视等情况,不用怕、不用忍。

预备妥当: 书面协议, 工资流水, 考勤记录, 聊天记录, 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 或者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依据法律维护权益, 借助法律进行支撑。

五、给企业的话:合规用工,才是长久之道

过去那种, 依靠“低工资、零保障、随便辞”情形, 来使用超龄员工的途径, 自7月1日起, 彻底就行不通了。

企业需主动去适应新规定, 这新规定包含补签协议, 缴工伤保险, 按时发放工资, 要规范加班, 合理安排岗位, 并且绝不搞年龄歧视。短期内成本会增加那么一点儿, 不过纠纷变少了, 风险变小了, 员工稳定了, 口碑也变好了, 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而言只有益处、不存在坏处。

话题讨论

7月1日, 新规即将落地, 退休返聘人员、超龄在岗者的权益, 终于有了明确保障。你身边, 有退休后仍在打工的长辈吗? 他们以前, 有没有遭遇过欠薪情况? 有没有遇到受伤却无人过问的事? 有没有被随便辞退的经历? 你觉得, 这6条规矩, 能够真正帮到这些银发打工人吗? 欢迎在评论区讲讲你的看法, 说说你身边的真实经历。

注意我, 之后持续给你阐释社保、退休、养老、就业这类关乎民生的实用政策, 不夸张、不编造谣言、讲实情, 使得你跟家人能够及时知晓福利、躲开陷阱、维护权益有指引。

免责声明:

这篇文章是依据人社部以及其他四个部门所发布的官方文件来进行解读的, 仅仅只是提供参考, 并不会构成用工方面或者法律方面的建议。具体的执行情况是以当地的人社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部门所给出的口径作为标准的, 如果存在疑问的话, 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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