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的下午时分, 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之上, 进行了表决, 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这属于宁夏第12次对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修改, 并且还是修改“行动”幅度最大的一回, 修改的内容达到了多达32项。
此回针对计划生育条例所做的修改, 于至关重要的哪些内容之上, 给出了全新的规定呢? 记者来为你把重点给划分出来!
【重点一】本次修改,重点围绕加快推进三孩政策
推进国家三孩生育政策贯彻实施, 是这次修改计划生育条例的重点, 其目的在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此举旨在优化生育政策, 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进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修改围绕取消社会抚养费、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等方面展开。在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修正案(草案)》时,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赟这样说道。
为了这个缘故 其后 修改过后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条之中 便增添了 “推动达成适度生育水准 优化人口结构 促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这样的内容。
并且把原条例第十六条予以修改, 修改成为: “倡导适龄进行婚育, 做到优生优育, 一对夫妻能够生育三个子女。”。
同时明确提出:
“再婚夫妻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
条例当中另外进行了多处的改动, 表明要使再生育管理得以简化, 全面推行生育登记制度, 进一步给予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前的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以保障, 完善生育基础服务所涵盖的内容。
【重点二】除了超长产假、护理假,宁夏还增加了婚假、育儿假
很多人觉得, 就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这件事而言, 其中最具实际意义且是最实惠的部分就是有关产假的规定 , 在原条例第三十七条里, 有这样的规定 , 对于那些符合法律以及法规所规定生育情况的产妇而言 , 除了能够享受到国家所规定的产假之外 , 还额外增加产假60天 , 并且会给予其配偶25天的护理假 ,产假以及护理假被视作出勤 , 工资以及奖金会照发。
本次修改将第三十七条内容修改为:
办理婚姻登记、生育子女的夫妻, 若符合法律、法规所称规定那种情形的, 可在相应事顶方面享受如下这般的福利待遇:
(一)享受十天婚假,参加婚检的,增加三天婚假;
(二)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六十天产假;
(三)男方享受二十五天护理假;
(四)夫妻双方, 在子女处于零周岁到三周岁的这一期间内, 每年都能够分别获得十天的育儿假, ”。
“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二处处长马奇贵说, 其中涉及育儿假的相关内容, 当我们于2019年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时, 提出了这样的内容, 即鼓励用人单位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在子女零至三周岁这个期间, 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共同育儿假, 而此次在对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改的时候, 明确提出这一内容属于合法夫妻的福利待遇, 从而让宁夏群众能够享受“育儿假”获得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本次修改还特别额外增添并且加入了一条具体详细的内容, 将其作为第三十九条, 以此能够得以防止、避免由于三孩政策以及增加产假等相关政策而引发出现就业歧视的状况。
女性处于怀孕阶段、生育时期以及哺乳期间时, 依照国家所制定的相关规定, 享受特殊的劳动保护待遇,同时还能获得相应的帮助以及补偿。用人单位不可以因为女性怀孕、生育、进行哺乳这些情况, 而不予录用该女性、将其予以辞退, 或者解除与该女性订立的劳动合同, 又或者降低其工资。
【重点三】爸爸妈妈别担心,三孩配套政策也来了!
出台了三孩政策, 不少家庭最为发愁的是, 究竟谁来负责带孩子, 以及孩子的各项开支方面的问题。不要担忧, 在宁夏最新修改的计划生育条例当中, 诸多问题都得以拥有解决方案!
这回的修改增添了篇幅颇大的, 有关保障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举措, 其内容涵盖购房的方面, 教育的范畴, 托育服务的领域, 婴幼儿照护的部分等。
增加的重要内容有:
在相关规定里添加第十三条, 其内容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构建生育家庭奖励制度, 针对生育家庭在育儿、交通、教育、住房、就业等诸方面予以倾斜性照顾, 以此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所面临的负担。
添加上第十四条, 其内容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公租房配租事宜, 对于那些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 并且拥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而言, 能够依据未成年子女的数量, 在户型选择等相关方面给予适度的照顾, 并且还能够按照养育未成年子女所产生的负担状况, 去制定并实施差异化的租赁以及购房优惠政策。
添加第十五条, 其内容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实际情形规划建设公办托育机构, 并且通过减免租金、给予税费优惠、实施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托育机构, 以此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与公平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运用社区服务中心(站)、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服务资源, 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育班, 并且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资金支持。
增添第十六条内容为: “托育机构应当契合国家托育服务相关标准以及规范的要求, 依据婴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与特点来提供照护, 并且针对婴幼儿的照护活动展开全程视频监控, 录像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九十天。”、“托育机构应当依照关联规定向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而且要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增添第十七条:“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须在新建居住(小)区依据相关标准以及规范, 去配套修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以及相关安全设施, 并且要与住宅同步进行规划、同步展开建设、同步验收、同步实现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居住(小)区, 若未配套建设或者所建设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以及相关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 那么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借助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依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来统筹进行配置。”。设在景区, 以及车站, 还有机场, 再加上公园, 包括商场等的那些公共场所, 以及女职工占比相对较多的用人单位, 应当配备母婴设施, 以此为为婴幼儿的照护, 以及哺乳, 去提供便利条件。
【重点四】对于“独生子女户”,修改后的条例中这样规定!
三孩政策开始实行, 之前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 还可不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 对于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前, 就已经是计划生育的家庭而言, 要是独生子女出现了意外伤残、死亡的情况, 应该怎么办?
关于此情况, 修改过后的条例当中表明: “那些获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要是独生子女出现了意外伤残、死亡的状况, 那么便能够依照规定获取扶助。县之上的人民政府构建并且完善针对上述这类人群在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各个方面的帮扶保障制度。”。
并且增添了一项内容, 该项内容为: “对于在国家倡导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那段时期, 心甘情愿一辈子仅仅生育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 县级以及以上的人民政府理应依照规定给予老年补贴。”。
【重点五】取消超生处罚处分及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内容
这次修改的另外一个称得上“大动作”的举措, 是针对原条例里的20条款项内容, 加以了删除。记者留意到, 当中最为关键的一点, 乃是将原条例里第十六条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 属于超生”的表述予以删除, 同时还删除了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三项、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三条等诸多内容, 而这些内容涵盖了“超生”以及相关处罚处分, 还有“征收社会抚养费”, 这表明, 新修改的计划生育条例把社会抚养费等制约举措予以取消, 对相关处罚处分规定做出清理并废止, 全方位支持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政策措施。
“计划生育条例被颁布以及实施, 它属于人口计生工作方面重要的法律文书, 此次所修改的全部内容极为充分地展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这会对推动我区达成适度生育水平产生助力, 能够让人口结构实现优化, 进而能够促进人口长久地保持均衡发展。”朱赟讲道。
据了解,本次条例修改的所有内容将从决定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长三角招聘网 皖ICP备2024052706号-6
地址:长兴县经济开发区电商园区 EMAIL:1210524564@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