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6301683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规

强制出差睡硬座算旷工?员工有权说不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6-09-13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如果公司安排你通宵坐硬座赶路,

第二天一早须准时到外地岗位打卡,

你会接受还是拒绝?

上海就出现了这样一起真实劳动纠纷

员工因拒绝通宵出差安排,

直接被公司

以“不出差算旷工”为由开除。

员工到底能不能

对不合理的出差说“不”?

一起来看这起案例↓

事件回顾

瞿女士呐(化名), 在了上海市的一家企业当中, 是担任项目经理这个职位的。某一天的时候, 公司的行政告知她了, 本来就已经订好了那样的,从上海出发而后前往成都的火车票, 还有住宿酒店, 并且还要求瞿女士在次日的9点, 要到达成都的办公室去打卡报到。

瞿女士经过查询以后, 了解到公司给她预订的乃是夕发朝至的硬座车票。与此同时, 为了节省住宿方面的成本, 公司所安排的酒店处于郊区, 采用搭乘公共交通的方式前去成都办公室需要花费一个多小时之上。瞿女士对公司行政说道: “实在是太累了, 坐一整个晚上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存在, 我不会前往。”公司行政紧接着表达不出差就算旷工, 旷工达到3天便会将其开除。

当时瞿女士就明确地拒绝了此次出差要求,没想到, 三天之后, 公司竟然真的以旷工作为理由向瞿女士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瞿女士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所给出的理由, 并不予以认可, 她觉得公司的出差安排极为不合理, 这使得自己的休息权遭遇剥夺, 作为员工她完全是有权利进行拒绝的, 而且瞿女士已然提前向公司告知了拒绝, 并没有造成严重影响, 公司不能够直接认定为旷工。

然而公司觉得, 整个出差行程的安排虽说紧凑, 可是留给瞿女士前往成都办公室打卡上班的时间是充足的。另外, 硬座以及郊区的酒店皆是出于成本方面的考量, 瞿女士却拒绝了公司的工作安排, 并未按时抵达出差地打卡上班, 已然影响了项目的进度, 致使公司遭受了损失。

吵嚷僵持难分高下, 瞿女士朝着劳动仲裁领域递交了仲裁之申请, 经过审理, 仲裁裁定, 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息权是宪法规给每个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律师说法:不合理出差安排 劳动者有权说“不”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贾秀萍律师对此案作出解读。

在我国, 宪法明确作出规定, 劳动者是享有休息权利的, 而休息权乃是劳动者的基本法定权利。当处于出差途中时, 要是大量占用职工休息时间, 即便其本质是为了完成单位工作, 然而该路途时间也应当视作工作时间。要是行程安排过度紧凑, 进而严重影响到正常休息, 那么这就属于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的情况, 面对这类不合理出差, 员工是有权予以拒绝的。于本案当中, 瞿女士拒绝通宵硬座出差, 这是具备正当理由的, 然而单位却直接以此按旷工来将其开除, 此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

当然, 并非所有出差都能够随意予以拒绝。律师同时进行提醒, 要是出差属于劳动合同、单位规章制度所约定的合理工作范畴之内, 路途时间处于正常工作时段范围, 并未额外加重职工负担, 员工却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工作安排, 在经单位催告之后依旧不予以配合, 那么企业按照旷工进行处置, 此属于合法行使经营管理权限。

此外特别强调, 在出差的路程当中, 要是占用了休息日以及法定节假日, 并且劳动者处于随时等待任务指令或者实际处于工作进行状态时, 对于超出法定工时的那部分时间, 是应当被算作为加班的, 而单位则需要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来支付加班工资。

有律师给出建议, 员工要是去异地出差, 就会远离自己的家庭, 还会让个人生活成本有所增加,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 应当将出差补贴、交通食宿报销等这类待遇切实落实到位, 要多给予员工人文关怀, 以此来平衡企业经营成本跟职工权益之间的关系, 进而构建出和谐稳定的那种劳动关系、。

分享到:
客服服务热线
15856301683
24小时服务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长三角招聘网 皖ICP备2024052706号-6

地址:长兴县经济开发区电商园区 EMAIL:1210524564@qq.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