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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30人!滨州新能源集团发布2024年社招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4-07 作者:佚名 浏览量:

5.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情形的。

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14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4日至4月14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7日至4月1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报考网址: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职位资格证明(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等电子版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注:滨州市属国企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三)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7日至4月15日17:00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考网址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务必及时关注网站:相关考试公告。

四、考试程序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面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并以短信、考试公告的方式通知。

(一)笔试

根据人员报名情况决定是否采取笔试程序。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超过(含)1:5的,组织笔试,不达1:5的岗位全部进入到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一定比例(招聘1人的岗位,按照1:5;招聘超过1人的岗位按照1:4)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面谈范围资格。

(三)面谈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谈范围人员。

面谈采用谈话的方式,与集团相关领导进行双向沟通,就岗位职责、职业规划、岗位要求、薪酬福利等问题进行交流。

因人员不匹配或人员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面谈成绩,对招考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报名登记表(报名网址下载打印),并签名承诺;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

6.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考察对象在报考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和薪资待遇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薪酬福利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由集团公司统一开展。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情况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新入职员工须服从公司内部岗位或内设机构岗位的调剂分配。

(三)注意事项:如在报名时间段内网址仍显示“报名未开始”,清空浏览器记录或重新打开其他浏览器报名即可。

(四)测试结果年度内有效,本年度内若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用资格的或离职的,合格分数线以上,则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五)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1-55564089

咨询时间:08:30-12:00 14:30-18:00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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