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假期,很多学生选择在此期间兼职;同时,一些刚毕业的年轻人,被雇主以“见习生”“练习生”的名义雇佣,不过他们之中很多人没有签署正式的用工协议。
那么,他们的权益要如何得到保障?我国法律又有哪些相关规定?
大学生休学期间全职打工
离职后起纷争
李某目前是大学的学生,他在2023年8月申请了一年的休学,同年10月在北京的一家文化企业里的书店担任店员,没有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李某每月领取固定的4500元工资,如果加班会有额外的加班报酬。
李某在公司任职大约六个月,之后他向单位表达了退职的意愿。离开工作岗位后,他和公司就报酬事项发生了争议,李某主张文化公司支付未签署劳动合同所应双倍支付的工资差额两万多元,要求给予法定假日工作的加班报酬五百多元,同时索要从其收入中扣除的保证金一千五百元。经过双方尝试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李某最终选择了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法庭上,文化公司提出异议,李某作为在校学生,并未完全接受公司支配,其在公司任职期间被视为“实习生”,双方之间是劳务合作,而非雇佣关系,因此拒绝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的双倍工资差额两万多元以及其他款项。
法院审理后查明,李某加入文化企业时虽是大学生身份,但实际工作期间并未上学,没有接受学校的课程安排,并且已经达到19岁的法定工作年龄,有法律认可的与雇主签订劳动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要求,若雇主在员工入职后,既非满一个月也未满一年期间,未能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需每月向员工支付双倍的薪资。
依照劳动法规第四十四条,若在法定假日让员工上班,需付给不低于原薪三倍的酬劳。
最终,法院裁定文化公司须支付李某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差额,金额达两万多元,同时需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报酬,总额超过五百元,另外还需退还押金一千五百元。
一审宣判后,文化单位表示不认可,于是向更高一级法院提出申诉,上级法院确认了初始判决的正确性,现阶段该判决已经产生法律效力。
在校大学生暑期打工
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
在校大学生暑期从事临时性工作,或者到某个机构进行实践锻炼,这种情形下的法律联系,一般是否属于雇佣关系?
法官说明,假如大学生仅在假期从事临时性工作,既能接触社会,又能赚取合理收入,此类工作形式属于劳务性质,无需签订工作协议。
不签订正式雇佣协议,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可以选择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工作时段、场所、服务内容、酬劳发放办法等细节。即便没有签订劳务协议,也能够借助短信、邮件等沟通方式确立相关条款。
法官介绍,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最主要的区别在于:
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维护遵循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劳动者必须服从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双方形成事实上的支配与被支配联系。

劳动联系以民事法律规范为主,双方协商决定,不存在政府管理,自主性较强。
在校大学生暑假打工期间出现工伤该怎么办?
法官指出,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并非劳动关系,所以不在《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之内,不能算作工伤认定。不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条款,提供劳务的一方如果因工作遭受伤害,责任要按照双方各自的过失来分担。
对于部分雇主以“实习生”身份招用劳动者的情形,审判人员表示,法律实践中将依据具体状况判定是否存在真正的劳动关系,例如,若高校学生依照其培养方案进入某机构进行实践学习,那么这种安排便属于典型的“实习”活动。
倘若该生业已离校,又或者如同前文实例所述正处在暂停学业阶段,倘若其完全遵从雇主的支配,所从事的劳动内容与正式员工别无二致,便极有可能形成劳动关联,雇主务必依照法规与从业者缔结书面契约,以维护从业者的正当权利,不然或将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以“学徒工”名义非法用工
法院判赔1万余元
部分企业为压缩开支,会借故推脱不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例如编造“见习生”身份,以此规避责任,最近,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某饮品店以“见习生”身份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纠纷,最终裁定店家需补偿员工超过万元。
小潘离开学校的时间很短,她在某个求职网站上发现了镇江一家奶茶店招募调茶师的职位,于是联系了店主秦某,并成功通过了面试。小潘之后被加进了工作群组,群内公布了考勤要求、手机使用规范、店铺任务分配等管理规则。秦某每月都使用微信转账的形式给小潘发薪水。
小潘在奶茶店工作满半年来临后,店主秦某始终没有提及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于是小潘选择离开该岗位,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秦某支付未签署书面合同所应承担的双倍工资赔偿。
庭审时,秦某表示小潘并非正式职员,而是“见习人员”,见习期最初设定为半年,掌握技能后才办理转正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见习阶段无需记录出勤,也不受规章制度限制,薪酬是依据“见习工时”核算的。
法院审理后确认,工作群里的聊天内容明确表明,小潘遵循奶茶店的排班安排,每天工作八个小时,负责制作奶茶这一主要工作,并且按期收到薪水,拥有人身依附性、组织依附性以及经济依附性。
司法机构确认,彼此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工作关系。依照劳动契约法规,确立工作联系,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且须于雇佣开始后三十日内办妥,若未能按时签署,雇主须补偿员工双倍薪资。据此,司法部门裁定,茶饮商铺须向小潘支付2024年1月24日至5月29日间双份工资差额,总额逾万元。
提醒广大求职者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提醒用人单位
签约是法定义务
是对企业和员工权益的双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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