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高级中学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语文、数学、地理教师各1名。
宁波市鄞州高级中学创办于2004年,位于宁波鄞州中心区,南接鄞州大道,北依九曲河,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全寄宿管理,是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浙江省现代化学校,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先进集体。 学校秉承“成就生命的无限可能”的办学理念,恪守“自由、自律、博学、博爱”的校训,以“为学生奠基幸福人生,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为使命,致力于打造书香浓郁的人文校园、个性鲜明的活力校园、融合泛在的智慧校园,成为一所学生成长、教师发展、社会信任的高品位现代化高中。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初试、复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1. 应聘人员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毕业的,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6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国优计划”研究生,应聘教师岗位专业不符时,可按取得的教师资格相应学科报名。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浙江省山区23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含已签定就业协议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学校(签定就业协议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1、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24日(周三)。 应聘人员通过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报名链接https://nbeea.nbedu.net.cn/#/teacherE?No=603&type=2&newsId=197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长按二维码,报名链接可跳转 2、现场确认和报名所需材料 现场确认和报名地点设南京、金华两地: 南京:12月18日(周四)14:4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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