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公安局大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和《盐城市公安局大丰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现有时健鸣同志符合聘用资格条件,予以公示。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综合成绩 | 体能侧试 | 排名 | 备注 |
| 1 | 西团派出所 | 社区勤务 | 勤务辅警 | 时健鸣 | 男 | 75.4 | 合格 | 1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向盐城市公安局大丰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
监督电话:0515-83692053
联系地址:盐城市公安局大丰分局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盐城市公安局大丰分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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