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背景调查,公司将根据培训计划由3月1日起分批安排培训。
2.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放弃”的人员均不再安排体检,资格终止,请在个人中心查看。
3.因部分人员需复查项目结果未出,不排除此部分结果不合格的可能。
4.除表中列出检查项目外,如医生当面告知要进一步检查的项目也需检查。
5.辅助检查项目的复查可在当地协议医院进行(见附件1),如当地无协议医院,可选择当地三级医院进行,在非协议医院进行复查或加项检查时,均须由本人签署复查承诺书(见附件2)。在当地医院复查的人员,请将复查结论和承诺书邮寄(推荐顺丰快递,请勿使用跑腿、同城等)至公司航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三路80号航空业务楼,顾医生(收),联系电话:021-92172544
如需前往民航上海医院复查的人员,请至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48号新大楼C楼5楼前台,明确告知医生:公司名称:上海航空有限公司及复查项目),所有复查项目最晚于2026年3月1日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查中凡提及携带手术病史记录等,均需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体检结论见附件3)
点击下载:附件1:协议医院.pdf
点击下载:附件2:复查承诺书.pdf
点击下载:附件3:体检结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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