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江门健威广场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其主题是“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目的在于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采取的形式有设置咨询摊位以及向现场参加招聘会的企业派发宣传资料等,通过此为企业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依法用工、诚信经营。
接下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不断深入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方面的建设,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普法宣传的力度,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的监管机制,造就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氛围。
根据群众咨询较多的问题,现整理相关内容供市民参阅:
1.劳动者入职后,多长时间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十六规定,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起一个月内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一份。
2.试用期的期限怎么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里的规定,要是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情况,那么试用期是不可以超过一个月的;要是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但不满三年的这种状况,试用期是不可以超过二个月的;要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以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不可以超过六个月的。同一用人单位跟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要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是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只是单单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试用期无效,而规定该期限的则是劳动合同期限,是如此这般一个情况。
3.当劳动合同期限满了之后,用人单位提出的是不续签这种情况,那么是不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在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然而劳动者却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是需要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4.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里表明的状况,经济补偿依照劳动者于本单位工作的年岁,每满一年就给付一个月工资的准则朝着劳动者给付,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来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当作经济补偿。
对于那些月工资这一数值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之前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而言,给予其支付经济补偿费时所依据的标准是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具体数额来进行支付的,并且给予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方面,最高限度是不会超过十二年的。
这条内容当中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时,或者是终止的情况之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加班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的,存在下列情形当中的任何一种情形时,用人单位都应当依照下列标准去支付那比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还要高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若安排劳动者将工作时间予以延长,那么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是休息日的情况下,安排劳动者去工作,然而却没办法安排补休,这种时候就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报酬 要支付 哎。
(3)要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去工作的话,那么就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6.劳动者如何维护劳动保障合法权益?
假使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或者有克扣工资的现象,又或出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般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那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是有权利借助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朝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去进行举报的。要是劳动者觉得用人单位对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这样的劳动者是拥有往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的权利的。
7.全市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电话是什么?
县(市、区)
电话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长三角招聘网 皖ICP备2024052706号-6
地址:长兴县经济开发区电商园区 EMAIL:1210524564@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