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宝应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2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的具体条件,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90年3月23日至2008年4月1日期间出生);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人员,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招聘:
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共招聘辅警12名,岗位明细和具体条件详见《宝应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条件简介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宝应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总体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3日至4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根据报考岗位到宝应县盛南路8号(宝应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院内),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3.报名材料:
(1)宝应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内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打印件各一份;
(5)退役军人提供证明材料(复员证或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