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休息日
通常状况下,周六以及周日是每周的休息日子,双休期间并不计算薪资报酬,累计起来全年一共是104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在休息日这个时间段之内,要是安排劳动者去进行工作,然而又没办法安排补休的这种情况,那么就要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也就是第 146 号令,于 1995 年 05 月 01 日实施,该规定第七条有着相关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整齐划一的工作时间,而星期六与星期日为每周的休息日子范畴。企业以及没办法实行前款所规定的这种统一连贯工作时间规定的事业单位,能够依据真实具体情况以动态灵活方式去安排每周的休息日子。
按照《中国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标注为劳部发187号的那个)当中的第一问,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应当尽最大可能去推行职工每日工作时长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长为40小时这样一种标准工时制度。存在一些企业由于其工作的性质以及生产的特点没办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那就应当把贯彻这项《规定》和贯彻《劳动法》二者结合起来,从而确保职工每周的工作时间不会超过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能够休息1天。所以,存在部分企业把40小时分摊在6天当中,休息1天这种情况也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02、法定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一共有11天,其中,元旦放假1天,则是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分别是农历正月初一、初二以及初三;清明节放假1天,恰好是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就是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为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是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是10日1日、2日、3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当属法定休假日时,若其中安排了劳动者去展开工作,那么便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是不低于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之数目的工资报酬。
03、部分节假日
主要存在着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以及纪念日,具体如下:其一,妇女节,也就是3月8日,在此节日妇女会有半天的放假时间;其二,青年节,即5月4日,对于14周岁以上的青年给予半天的放假;其三,儿童节,是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会放假1天;其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是8月1日,现役军人会有半天的放假。
《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对于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要是恰好碰上星期六、星期日,那么是不会补假的。需留意,要是部分公民放假的日子并非休息日,然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正常去上班,这种情况下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
04、事假
确定事假天数之行为,乃是要用制订规章制度这种方式来进行的,由用人单位去完成,事假是没有薪资的,然而,要是用人单位存在有规定可以发放薪水的情况,那就要依照其规定来办,就像《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款所规定的内容那样,劳动者处在下面这些的情形当中,用人单位能够不支付其这段期间的工资,其一,是在处于事假期间的时候的……
要注意的是,有些用人单位不会扣除劳动者事假期间的工资哦,处在这种情形下,设若用人单位发放了工资,并且事假达到了20天,那么劳动者便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啦,依据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该条表明职工存在如下情况的,不该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并且单位依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05、病假(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309号)第五十九条所规定的内容,在职工患病了或者并非因工负伤而处于治疗期间的时候,于规定的那医疗期间之内会由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去支付其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能够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只是不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要讲的是病假(也就是疾病或者非因工作而受伤的医疗期)的天数情况,有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24个月这些,特殊情形下还能够延长。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要是因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从而需要停止工作去进行医疗时,会依照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为期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是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则是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超十年的,于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五年的时长是六个月,在五至十年间的时长为九个月,在十至十五年间的时长是十二个月,在十五至二十年间的时长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时长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为三个月的,是按照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来计算的,医疗期为六个月的,是按照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来计算的,医疗期为九个月的,是按照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来计算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的,是按照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来计算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的,是按照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来计算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的,是按照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来计算的。
原劳动部所发的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其文号为劳部发【1995】236号,在该通知里规定,其二、涉及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这一方面的问题: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形来看,针对某些身患特殊疾病比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要是在24个月之内尚且不能够痊愈的,经过企业以及劳动主管部门批准,是能够适当延长医疗期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作出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并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之内,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要从其规定。第三十二条依规定,用人单位若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以及生活费,那就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所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薪资制度,病假工资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要是采用最低工资80%给薪的情况,用人单位还得负担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及最低的个人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
针对最低工资当中是否涵盖个人所缴纳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这一情况,需查看刘秋苏所撰写的文章,即:最低工资包含五险一金吗?
06、婚假
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所规定的内容,其一,要是职工本人结婚,或者职工的直系亲属,也就是涵盖父母、配偶以及子女死亡的时候,能够依据具体情形状况,经过本单位行政领导予以批准,酌情给予其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其三,在获得批准的婚丧假以及路程假相应期间,职工的工资会照常发放。而途中所涉及的车船费等等全部都要由职工自行承担。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作出规定,劳动者处在法定休假日期间,劳动者处在婚丧假期间,劳动者处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都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
需要留意的是,各地对应的婚假天数得依照当地给出的规定,依据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婚假在享有国家制定的婚假之上常常能够延展一定的期限,进而出现了最长的婚假竟然达到30天(甘肃和山西)的情况,婚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其中江苏,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哪两款规定的假期被视作出勤,答案就是此两款,于所规定的假期当中工资会照发,福利待遇也不会受影响,国家法定休假日并不计入这两款规定的假期。所以,江苏省的婚假天数为13天,并且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在这个假期内工资照发且福利待遇不变;南京市的婚假天数较为特殊是15天。
07、产假
产假的天数是:98天+各地奖励天数。
在国际劳工组织所涉及的相关公约之中,存在着这样一项规定,那就是妇女必须拥有权利去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而这14周刚好就是98天。
依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所规定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之时可享有98天的产假,在这当中产前能够休假15天;要是出现难产的状况,那便会增加产假15天;如果生育了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就会增加产假15天。当中,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就流产了,可享受15天产假;要是怀孕满4个月才流产的,便享受42天产假。
除此之外,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所规定的内容,那些符合法律以及法规所规定的生育子女的夫妻,能够获取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是其他的福利待遇。在三胎政策推行之后,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纷纷对本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改,大部分地区都加大了延长产假天数的力度,各地区延长的产假天数以60天占多数,其中涵盖了北京、上海、天津、辽宁、安徽、四川、新疆等。江苏将产假时长延长了30天,广东、重庆把产假天数增加了80天,江西、青海同样增加了90天,海南、河南延长期限为3个月,吉林、西藏甚至能够延长至一年,然而黑龙江、甘肃直接规定产假天数就是180天,此外个别地区加大了二孩、三孩的产假天数,就像浙江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90天。
08、产前假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表明,用人单位要给予孕期女职工下边这些保护哦:在劳动时间里边去进行产前检查呢,那所需的时间是要计入劳动时间的;怀孕7个月以上并且上班相当有困难的,应当依据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来安排其休息。第五项情形之下休息期间的工资呢,是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所约定的来计发,然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女子职工怀孕之后,经由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予以同意并安排其在孕期进行休息的情况下,休息期间的工资是由双方相互商议而确定的,要是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另外有其他约定内容的,会依从其约定。
需要留意,处于怀孕七个月及以上阶段的女职工,其休产前假的情形,是以单位批准作为前提条件的,并非属于强制性规定。
09、护理假(男方)
在全国31个省,也就是自治区、直辖市当中,每一个地区都在其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规定了男方的护理假,或者是陪产假,其中福建把它叫做照顾假,青海则称其为看护假。
遵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陪产假时长基本上处于7天至30天这个范围之内,像北京、江苏、广东等十几个地区,其陪产假时长为15天,上海的陪产假时长是10天,辽宁、湖南、重庆、四川省的陪产假时长为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省的陪产假时长是25天,云南、江西、西藏、甘肃的陪产假时长为30天,河南的陪产假时长是1个月,然而山东的陪产假时长仅仅只有7天。
10、孕期产前检查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作出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的时间之内,进行产前检查,其所需要的时间,要计入劳动时间。
11、哺乳假
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所示,用人单位需于每日的劳动时间当中,为处于哺乳时期的女职工筹划 1 小时的哺乳时间段;要是女职工生育的是多胞胎,那么每额外多哺乳 1 个婴儿,每天便会增加 1 小时的哺乳时间。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六条作出规定,用人单位需给予正在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这般的保护……(四)在每日的劳动时间之内,应当去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要是生育的是多胞胎,那么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就要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而哺乳的时间以及在本单位内部哺乳往返途中所花费的时间,是要计入劳动时间的。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批准,经本人申请,规定女职工可以休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而且其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要是超过6个月的话,其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12、痛经假
1993年,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了《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该规定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予以1至2天的休假。目前,包括北京、河南、陕西、浙江、江苏、辽宁等在内的10多个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均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譬如《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所规定的那般:用人单位理应给予处于经期的女职工下述保护,其一,不得去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那类劳动,应当暂且调至其他工作岗位,或者休息1到2天;其二,对于从事其他工种的女职工而言,要是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而无法坚持工作的,经过医疗机构开具证明后,安排休息1至2天。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能够每月发放一定数量的卫生用品或者相应费用。《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五条作了如下规定,用人单位要给经期的女职工这样一些劳动保护呢:一是绝对不不可以安排女职工去从事按照国家给规定好的经期的禁忌范围之类不可以从事的劳动,二是对于从事那种需要一直连续站立着进行劳动的女职工,每间隔2个小时的时间就要为其安排最少10分钟的工间休息时间,三是要是经过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检查诊断确定女职工患有重度痛经情况或者经量过多情况的,就要给予时长为1至2日的适当休息安排。
13、保胎假
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有一份发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其文号是劳险字〔1982〕2号,这份复函是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以及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的,其中指出,女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政策怀孕了,经由医师开具证明,是需要保胎休息的,而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是要依循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来办理的,也就是说,怀孕女职工处于休保胎假期间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病假工资标准来发放工资。
在地方层面,像广东、江苏、辽宁等地作出了“保胎假”规定,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条表明,在女职工怀孕时,用人单位应遵循以下规定,其中提到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实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时间按病假处理,《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要依据医疗机构证明安排其休息。《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七条是如此规定,即要是女职工出现先兆流产这个病症的迹象或者具备习惯性流产的过往病史,而该女职工自己提出要保胎并进行休息,那么用人单位理应按照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得出的诊断结论以及单位自身实际存在的情况对女职工做出适度有序适宜的安排。
14、节育假
所谓节育假,指的是,但凡自愿落实节育举措之人所享的假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能知情去选择安全、颇为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办法。施行避孕节育手术时,应当确保受术者的安全。育龄夫妻自主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
在地方层面,多地对“节育假”作出规定,《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表明,接受节育手术的公民,凭借医疗单位的证明,能够依照规定享有相应假期,第四十一条规定,经鉴定属于节育手术并发症的情况,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承担治疗职责,医疗机构证明需要休息时,休息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以及福利待遇。《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做出规定,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这般保护,其一,实行输卵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的,能享受 21 天的假期;其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可享受 2 天的假期。第十四条又规定,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要按照国家和省所规定的去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作出规定,就是施行节育措施的受术者,会按下面这些规定来享受节育假,其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那么自手术那日起休息不少于2天,起码在术后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其二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不少于3天,其三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7天,其四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21天。职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所涉及相关条例》内三十条规定的第二条所明确指出的信息,凭借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证明,能够遵照以下规定进行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奖金依规定如实发放,福利待遇维持不变:其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情况,可休假三日,七天之内是不会安排重体力劳动的;其二,取宫内节育器的情况,休假一日;其三,结扎或者复通输精管的情况,休假七日;其四,结扎或者复通输卵管的情况,休假二十一日;其五,怀孕不达三个月而实施计划生育的补救所采取措施的情况,休假二十五日;怀孕三个月以上实施计划生育此类补救措施的情况,休假四十二日。要施行计划生育的手术,若确实需要护理的情形,须经由施行手术的单位去证明才行,在此之后会给予其配偶护理方面的假期时间,且该假期是被视作正常出勤对待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作出规定,职工去接受节育手术的话,是要按照相应规定来享受休假的。职工在享受以上所规定的假期时间段之内,工资是要照常发放的,福利待遇也保持不变,同时不会对考勤、考核以及晋级、晋职、提薪等方面产生影响。
15、丧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作出规定,其一,职工本人结婚的情况下,或者职工的直系亲属,也就是父母、配偶以及子女死亡之时,能够依据具体情形,经由本单位行政领导予以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其三,在批准的婚丧假以及路程假这段期间,职工的工资会照发。而途中的车船费等各类费用,全部都要由职工自行承担。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所以,在实际的事务操作当中,丧假的天数大体上是3天,并且这其中不涵盖国家法定的休假日,在这个假期里面会照常发放工资以及福利待遇。
清明时节针对“丧假”提出的8个问题是,公婆去世能请丧假吗,岳父母去世能请丧假吗,养父母去世能请丧假吗,外公之外公去世能请丧假吗?
16、带薪年休假
具有雇主身份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团体、机关等各类单位之中,那些连续工作时长超过1年的职工,可享受被简称为年休假的带薪年休假待遇,单位有责任确保职工能够享有年休假,且职工于年休假期间所享的工资收入等同于正常工作期间。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但不足10年的,年休假天数为5天;已满10年但不满20年的,年休假天数是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天数则为15天。这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以及第三条所作出的规定。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的是那些国家法定休假日以及休息日,第四条之中规定,职工若存在下述情形之一时,便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其一为职工依法领略寒暑假,其休假天数比过年休假天数的;其二乃是职工办理事假总计达到20天以上并且单位依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其三是累计工作满了1年但不满10年的这类职工,办理病假累计达到2个月以上的;其四是累计工作满10年却不满20年的职工,办理病假累计成3个月以上的;其五是累计工作满20年朝上的那些职工,办理病假累计够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设有规定,单位依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形,兼顾职工本人意愿,对职工年休假予以统筹安排。年休假于1个年度内能够集中进行安排,也能够分段开展安排,通常不会跨年度实施安排。单位倘若因生产、工作特性确实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能够跨1个年度执行安排。单位确实因工作需求无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由职工本人同意,可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于职工应休却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依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给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需要留意的是,劳动者个人那累计起来的工作年限,应当是把包括而不限于当下就职单位的工作年限涵盖在内的。
链接:收藏版: 带薪年休假的6个重要文件
17、工伤假(停工留薪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有这样的规定,职工要是因为工作而遭受事故伤害了,或者是患了职业病,进而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这个期间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会改变的,是由所在的单位按月去进行支付的。停工留薪期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超过12个月的。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了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是可以适当进行延长的,不过延长的时间是不可以超过12个月的。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之后,就会停发原来的待遇,会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去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当停工留薪期满之后,要是仍旧需要进行治疗的话,那么会继续享有工伤医疗待遇。生活没办法自理的工伤职工呢,在停工留薪期要是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来负责。
18、探亲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作出规定,职工探望配偶时,每年会给予一方一次探亲假,其假期是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而言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要是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在当年无法给予假期,又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那么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此外,会依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众多假期都涵盖公休假日以及法定节日在内。对于每一个凡是实行了休假制度的职工,就好比是学校里的那些教职工,在休假的这个期间是应当选择去探亲的;要是遇到休假的期限比较短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就能够由本单位依据恰当的情形来进行相应安排,从而将其探亲假的天数补充完整。
链接:38年前开始的探亲假,该不该取消?
19、路程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作出规定,其一为在了批准的婚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按照原来那样照发,其二还规定了职工在批准得让其走的路程假期间,工资同样是照发的,其三是表明在这途中所涉及到的车船费等各类费用,全部都得由职工自行去处理解决。
要是属于那种为探亲假的情形,按照《探亲待遇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内容来讲:若是职工探望配偶以及未婚的职工去探望父母,其往返的路费,是由所在的单位来承担的事情。而要是已婚职工去探望父母,其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部分,是由本人自己去负责处理呢,超过了这个部分的话,那就由所在单位来承担啦。
20、社会活动假
《工会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作出规定,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去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会照发,并且其他待遇不会受到影响。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作出规定,劳动者要是因依法参与如下这些社会活动而占用了工作时间,那么用人单位就得把这视同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进而支付劳动报酬给他:(其一)行使选举权或者被选举权;(其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其三)当选代表后,出席政府、党派以及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其四)出任人民法院陪审员;(其五)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其六)基层工会非专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其七)担任集体协商代表期间,参与集体协商以及签订集体合同;(其八)参加兵役登记等应征相关事宜以及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其九)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其他社会活动。
21、中国农民丰收节
2018年6月21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将每年秋分日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第一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的日期为公历2018年9月23日,第二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的日期为公历2019年9月23日。
22、公司经营性放假
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有如下规定,用人单位并非因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而出现停工、停产、歇业的情况,在劳动者处于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之内时,应当把情形视作劳动者正提供正常劳动从而为他支付工资。当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后,则能够依据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重新约定的标准来支付工资;要是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那就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来支付劳动者生活费。若是国家对于此另有规定,那就遵循国家的规定而行。
第三十二条制定的规则表明:要是说用人单位依据此条例其中的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依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来给钱,给劳动者的是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以及生活费的话,这些用人单位必然,同时一并要承担本来应当是由劳动者个人去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还有住房公积金。
23、甲类传染病假
2003年,处于SARS“非典”时期中的时段,有919人被夺去生命。这场被称作“非典型肺炎”的事件,在人们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带有“非典型”性质的记忆。自2019年底开始往后,新冠病毒感染所引发的肺炎在全球范围内肆意横行,此次造成的伤害程度相当巨大,截止到2021年1月27日9时这个时间点,全球新冠确诊的人数突破了1亿,死亡的人数超过了200万人,并且发展到现在依旧处于蔓延的状态。
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江苏出台了甲类传染病假规定,对于依法被列入甲类传染病范畴或者采取甲类传染病控制举措的疑似病人或者其密切接触者,在经隔离观察被排除是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后的隔离观察期当中,用人单位应该将其视作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并支付其工资。要留意,这类病假的天数处在未知状态,是根据医学观察结果来确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情况支付薪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也就是人社厅明电〔2020〕5号,其中第一条有着这样的规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他们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为政府实施隔离措施,又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从而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是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法院等七个部门,共同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其文号为人社部发〔2020〕17号,当中规定,对于那种,并非属于被依法隔离的情况,却是属于因为政府依法采取停工停业,以及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的情形,从而导致企业延迟复工,或者劳动者不能返岗的,要区分不同情况来进行处理。三是针对企业未复工的情况,或是面对企业已复工但劳动者未返岗 ,并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状况,企业要参照国家有关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展开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之内的情形下,需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来支付工资 ;要是超过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那么由企业发放生活费,而生活费的标准依照地方有关规定来执行。
24、独生子女护理假
于地方性政策里,部分省,还有些市,以及若干区,作出了相类似的规定:那些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的老年人,在患病住院接受治疗的期间以内,用人单位理应支持其子女去进行护理照料,并且要给予每年累计5至20天的护理时间。
各地护理时间一般在15天左右,河南规定,对于独生子女,每年累计护理时间不少于20日,黑龙江规定,独生子女每年累计护理时间为20天。
其目的在于更妥善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四川、黑龙江、宁夏、云南等地给出规定,规定里说明非独生子女同样能够带薪护理,时长从7日至10日。
每个省份都对子女带薪护理作出规定,规定里都有需满足“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这一条件。其中,四川等省份的规定比较严格,要求符合“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条件,重庆作出的规定是,有“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时”的条件。
福建是最早把带薪护理纳入法规的省份,自2017年3月1日起便开始施行。
25、育儿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 2021修正)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出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明确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令人遗憾的是这只是鼓励性条款,而且并没有规定天数。
自2021年9月起,有20多个省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改,像《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各自都能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并且这育儿假被视作出勤,《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设定了规定,也表明了关于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十天,《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子女三周岁以下的这段期间里,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的共同育儿假。《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作出规定,要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是由省人民政府来制定的。对于这一点,《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有相关规定,该条例第二十五条表明,存在一些情况能让夫妻享受特定育儿假,即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并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会分别给予每年十五日的育儿假,而且在育儿假期间,夫妻双方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这是明确的规定。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长三角招聘网 皖ICP备2024052706号-6
地址:长兴县经济开发区电商园区 EMAIL:1210524564@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