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服务环太湖发展高地建设的意见》(长委发〔2020〕22号)及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县有关部门审核,并经县委人才工作会议会商后,拟决定给予长兴复研南太湖创新基地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国家级学会服务站的进行建站补助,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2—6042086。
中共长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国家级学会服务站建设资金补助名单
(2022年12月)
序号 | 名称 | 建站单位 | 补助类别 | 金额 (万元) |
1 | 中国颗粒学会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长兴服务站 | 南太湖创新联盟 (长兴复研南太湖创新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 国家级学会服务站 (第二批资金) | 25 |
2 | 中国能源研究会 长兴新能源服务站 |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 国家级学会服务站 (第一批资金) | 25 |
合计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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