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6301683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规

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课程,涵盖人力资源管理多方面要点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09-09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相关课程:

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

违纪违规问题员工处理、劳动关系解除终止、..

绩效考核暨KPI、BSC实战训练营

企业绩效考核与薪酬体系设计实战特训班

向华为学习——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

人力资源操盘手

向华为学习--人力资源管理论坛

人才盘点的关键方法与继任计划实践:打造企..

人力资源战略罗盘工作坊

人力资源管理实操

国企人力资源管理之薪酬绩效改革方案设计操..

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

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如何用人、留人、激励人才

如何成为业务伙伴:HRBP的“三大关键”

弯道超车——人力资源管理实战与运用

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提升训练营

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

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

培训内容包含新《劳动合同法》解析,社会保险法解读,工伤保险条例说明,问题员工应对方法,人力资源管理指导,涵盖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际操作方法,以及如何有效调整岗位薪资,如何进行裁员解雇,如何处理违纪员工问题,讲师为钟永棣

这个课程以两天为一组,A组和B组的内容各自独立,没有先后之分,学员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决定只选A组,或只选B组,或者两组都选,也可以先完成A组再选B组,或者先完成B组再选A组,A组和B组的具体课程内容请参考下方的课程安排!!!

课 程 背 景:

2008年,国家颁布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9年,国家发布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0年,国家推出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并且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国家制定了《社会保险法》和《实施若干规定》;2012年,国家公布了《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修订了《职业病防治法》;2013年,国家发布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和《劳务派遣若干规定》;2014年,国家继续出台相关法规……

持续推行相关法律制度,迫使公司必须注重成本控制,否则难以负担不断增长的员工开销;客观上需要单位实施严谨的管理,否则无法断定员工存在“表现不佳、无法胜任、重大失职、严重违规违纪”等情况,也难以开展合法合理的“调整岗位薪资、终止雇佣关系”。倘若企业继续采用陈旧、粗略且随意的工作方式,那么企业必定要承受庞大的劳动力风险和赔偿负担,其管理上的威信也会遭遇严重的质疑!

为了让众多公司机构熟悉相关法规条例,学会规避工作场所潜在问题以及处理劳动纠纷的方法,达成安全、经济且效率高的人力资源管理效果,特别请来国内知名的劳动法与员工关系处理实践专家钟永棣老师来授课。希望各公司机构踊跃安排人员参与这个学习活动。

课 程 特 色:

这门课程将劳动法规制度与薪资奖励机制深度融合,在国内同类课程中十分罕见。

课程内容着重挑选了五年内授课教师亲身应对过的典型事件,这些事件亦在众多机构内部实际出现过,它们与中国当前的社会环境高度契合,非常具有借鉴价值和启发意义。

实践性强,通过模拟实战环境进行演练,学员得以深入探究并积极交流,导师毫无保留地传授知识;学员将失误留在课堂,将正确的见解、方法、工具和技能带离会场。

课 程 收 益:

1、全面了解劳动用工过程的法律风险;

2、理解与劳动用工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3、培养预测、分析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思维;

4、掌握预防和应对风险的实战技能及方法工具……

授_课_专_家_介_绍

新《劳动合同法》培训_劳动法病假奖金的规定_社会保险法培训

资_深_劳_动_法_专_家_钟_永_棣

国内知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处理领域的资深人士,同时也是劳动仲裁的相关人员,擅长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与应对,具备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和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的资格,在国内率先提倡、推广并实践“国家劳动法与企业薪酬绩效的有机结合”这一理念;是一位具有原创性、实践性和顾问式特点的培训工作者。

担任“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上海成通律师事务所投资合伙人职务;同时作为讲师和顾问,与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广州市劳动保障学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香港工业总会、中山大学、浙江大学等众多培训公司、行业协会及机构合作。

钟老师非常熟悉劳动相关法规条例,掌握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流程,能够有效规避劳动用工方面的风险,并且擅长处理劳动争议事件,善于将劳动法规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懂得如何建立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措施,并且能够修正和改进劳动用工的管理系统。钟老师时常在客户工作地点、教学场合,为相关人士迅速撰写、校对、调整各类规章制度、合作协议、正式文件,或者剖析实际事务的处理方法;钟老师深厚的现场专业素养,每次都获得众多客户和学员由衷的赞赏与完全的认可!

钟老师当过专门处理劳动纠纷的裁判,获得过“广州市杰出劳动裁判”荣誉,审理过四百多起劳动争议案件;多年里经手代理劳动纠纷五百多件,参与或负责过二十个薪酬绩效方面的顾问项目,检查并改进了四百家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多年间,作为众多公司的人力资源法律支持,服务过超过三十家单位,总数达两百多家;钟老师带领的专业团队,持续为各类机构提供劳动法规常年指导及各类劳务问题专项服务,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非常之高,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五。

2004年起,钟老师走遍全国,讲授劳动法及劳动关系相关内容,帮助了成千上万家企业,直接培训学员超过七万,足迹遍布二十多个省会及沿海主要城市。钟老师把乏味的规章制度穿插在具体的工作实例里,把员工关系处理和劳动法规紧密地结合起来;课程材料大部分是实际发生的情形,小部分是必须掌握的核心条款;学员们积极发言、交流,课程既吸引人又容易理解,操作性强,让大家马上就能运用到工作中!课程好评率达到了95%,很多学员都说:“头一回碰到这么贴近工作、这么管用、这么有成效的劳动法培训!”钟老师为人非常踏实,从不讲大道理,也完全没有商人的气息,终于让我听到了让我不再感到遗憾的精彩讲授!

钟老师曾在多个刊物上发表专业作品,包括《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人力资源》以及《香港工业总会月刊》等,共计五十余篇,内容多为深度文章或专题报道。

钟老师曾经为众多机构提供过专业支持,包括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华康保险等保险公司,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国邮政、国家电网等大型国企,携程旅行网、华鼎担保、中铁集团等企业,深圳机场、黄河水电开发、中烟集团等公司,南粤物流、新南方集团等物流和集团企业,深圳爱施德股份、深圳酷动数码等科技企业,合生创展、中海地产、方圆地产等地产公司,珠江监理、珠江投资等投资和监理机构,蒙牛奶粉、三新地产、养生堂药业、一品红药业等食品和医药企业,晶苑集团、广州电信、国讯通信等通信企业,益海集团、旺大集团等粮油企业,中远物流、欧时力服装、广州岭南集团、广州蔬果集团等物流和服装企业,广东交通集团、广州无线电集团等集团企业,珠海口岸广场、比亚迪汽车等交通和汽车企业,纵横天地旅行网、蛇口船务运输股份等旅游和运输企业,北京得信佳和医疗、风神集团等医疗和汽车零部件企业,中咨工程监理、广药集团等工程和医药企业,高士线业、利海集团、化建集团等纺织和集团企业,深圳水务监理、深圳运发集团、深圳东部公交等市政和交通企业,新广国际集团、美的集团、江苏大全集团等集团和家电企业,沿海地产控股、深圳华侨城、信源集团等地产和旅游企业,京城控股、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等控股和农牧企业,国药物流集团广东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等物流和化工企业,浙江新大集团、云南驰宏锌锗股份等集团和矿业企业,广州电力系统、信昌机器等电力和机械企业,云南鸿翔药业集团、广东广电网络股份公司等医药和网络企业,广汽部件、中国十七冶集团等汽车和建筑企业,中国通信服务、欧普照明等通信和照明企业,中广核集团、成都置信集团等能源和地产企业,中国移动、周大福等通信和珠宝企业,山东常林集团、益海嘉里集团等机械和粮油企业,共计超过一千家机构。

部分企业客户曾参与钟老师培训的公开课程,包括中国移动、中国南方电网、中国农业大学、中山大学、中广核能源、珠江电影制片、万科地产、蒙牛乳业、珠江啤酒、中国银行、广发证卷、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兴通讯、中石化、中海油、百年糊涂酒业、保利房地产、富力地产、雅居乐地产、安踏、金蝶软件、晨光乳业、广州地铁、立白集团、蓝月亮、路虎汽车、志高空调、广州电视台、白云山制药、加多宝、华为、江苏银行、广东省电影公司、北京航空院、中国旅行社、广东新华发行集团、百事(中国)、华润建筑、狮王、内蒙古西拉沐沦集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挪威国家石油公司、金宸地产、安粮控股、南京质监检验院、天正集团、深圳巴士集团、NETSFIM(北京)农业科技、内蒙古金哈达煤炭化工、中国科学院、广州汽车集团、君华集团、康佳集团、北京航空所、深圳邮政局、可口可乐、通用电气、松下电器、中南大学、安霸半导体、酒钢集团、本田汽车、一嗨租车、米其林轮胎、索尼、世纪龙信息网络、艾默生、TCL、创维电器、国药集团、吉林烟草、马士基集装箱、用友软件、建滔化工集团、富士通、三一重工等,总数达几万家。

课 程 大 纲:

A单元内容(共2天,15个以上经典案例)

专题一:招聘入职

怎样阻止求职者进行虚假陈述,怎样证实求职者存在不实行为,

2.招收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3.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4.招用待岗、内退、停薪留职的人员,应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5.入职体检需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6.入职前后用人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哪些情况,如何保留证据?

7.《入职登记表》如何设计,才能起到预防法律风险的作用?

8.劳动者无法提交《离职证明》,该怎么办?

9.企业如何书写《录用通知书》,其法律风险有哪些?

专题二:劳动合同订立

这份由雇主独立设计的雇佣协议书,其法律效力如何,是否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2.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没有签署工作契约,要赔偿多久的加倍薪资?这是否会受争议时效的约束?

合同到期后,若继续雇佣员工,却未签署新合同,这种情况下是否要支付加倍薪资?

5.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用工协议?

法律规定不能有两次试用安排,那么工作合同的期限以及试用阶段应如何确定呢?

企业并购其他机构时,怎样与被纳入的职员签署或调整用工协议?

8.应否与属于职业经理人的法人代表签订劳动合同?

专题三:试用期

1.可否先试用后签合同,可否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

2.员工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该怎样操作,才规避赔偿风险?

3.试用期满后辞退员工,最少赔2个月工资,该如何化解?

4.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员工,赔偿概率为70%,如何化解?

5.试用期满前几天辞退员工,赔偿概率为50%,如何化解?

6.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范围包括哪些,如何取证证明?

7.《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如何书写,以避免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在面临工作岗位上人员调整的情形时,是否优先让处于实习期内的员工离开,这种做法合乎法律规定吗?

专题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种用工形式究竟算不算得上终身保障,是否会给公司带来额外负担?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理由有哪些?

3.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何风险?

已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若工作总时长已达到十年,可以申请将固定期限的雇佣关系转为无固定期限的雇佣关系吗?

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接连期满后,企业是否有权结束雇佣关系;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协议时,公司是否可以不同意?

合同到期后,如果员工因为生病需要治疗或者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阶段,选择继续履行原有的工作协议,从而使得累计工作时长达到十年,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没有固定结束时间的雇佣关系,企业是否有权不同意呢?

专题五:特殊用工协议

培训期限和劳动合同期限有何区别,当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不一致时怎样处理?

培训期限尚未结束,但劳动协议已经届满,企业若终止劳动协议,这算不算提前终止,又该如何预防这种情况发生?

员工犯下重大错误遭开除,公司是否能够按照工作期限的约定,让员工赔偿损失?

4.在什么情况下,可签署竞业限制协议?

5.在什么时候,企业更有主动权签署竞业限制协议?

6.无约定经济补偿的支付,竞业限制是否有效?

7.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的标准如何界定?

8.要求员工保密,企业需要支付保密工资吗?

专题六:劳动关系解除终止

双方商议终止劳动关系并承诺给予一定补偿金,后来员工要求补足补偿差额,裁决部门或许会采信员工的请求,公司怎样才能防止败诉?

是否可以同怀孕分娩哺乳期的女性职员以及需要特殊照顾的员工商议终止劳动关系,怎样才能减少可能出现的麻烦?

员工擅自离开公司,且未提前三十天告知企业,企业是否有权扣除其薪资?

职员递交离开通知后的三十日内,公司准许其离开,或许会带来问题,怎样消除这种隐患?

员工递交离职申请后的三十日里,公司同意其离开,这种情况或许存在隐患,怎样消除这种状况?

6.对于患病员工,能否解除,如何操作才能降低法律风险?

采用最后一名淘汰的方式,以排名靠后作为理由辞退工作人员,常常被视为不合法的解雇,公司怎样才能防范诉讼失败?

以“机构重组,没有匹配职位”为理由辞退员工,看似很合理,却常被视作违法解雇,公司怎样做才能规避风险?

以“优化人员配置”为由辞退职员,看似顺理成章,却常被视作违法开除,公司应当怎样处理?

新《劳动合同法》培训_社会保险法培训_劳动法病假奖金的规定

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果措辞失当,常常能成为雇员赢得诉讼的重要凭据,公司应当如何撰写,才能防止败诉并规避法律后果?

在终止雇佣关系之时没有告知并征询工会方面的看法,这种做法是否属于不合法的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常常发生该解除合同的情形却未完成解除程序,或者该继续合作的情形却未办理续签程序,由此产生的潜在问题十分严重;那么公司应当怎样预防此类问题?

专题七:社会保险法

1.用人单位拖欠社保费,有什么法律责任?

2.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工作人员不乐意参与社会保险,且与组织事先达成过某种约定,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否具备约束力?

4.试用期间,是否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未参加保险,雇员因他人造成的伤害所花费的医疗开支,是否可以请求雇主给予补偿?

6.企业协助辞职员工骗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法律风险?

7.女职工未婚先孕、未婚生育争议如何处理?

怀孕的女士申请长期休假以保重身体,并且打算持续到产假结束,这种情况下需要怎样妥善处理呢?

专题八:劳动争议处理

1.用人单位败诉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2.仲裁或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如何适用法律法规?

3.如何判定政策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

4.公开审理的开庭形式,有何风险,如何避免风险?

5.申请仲裁的时效如何计算;如何理解“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6.如何书写答辩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7.开庭期间,质证与辩论需要注意哪些关键问题?

8.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无法举证的后果有哪些?

B单元内容(共2天,15个以上经典案例)

专题一:绩效管理与岗位调整

公司自主变动职位,职员常会无奈终止劳动关系并索要赔偿金,怎样能够预防这种情况发生

调动工作未获正式书面批准的情况下,该职员在调往新岗位履职两个月份之后,是否具备申请调回原先岗位的资格?

3.可否对“三期内”女职工进行调岗、调薪?

职员认可工作成效,为何在因“工作表现不佳”产生的纠纷里依然输掉官司?

企业为何依据业绩表现发放员工业绩报酬,最终却遭到指控为非法拖欠薪酬?

6.法律上如何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7.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如何合法辞退?

考核结果通常呈现钟形曲线,常常将顶端5%的人员归入不合格类别,这种做法是否合规?

专题二:劳动报酬、薪酬福利

1.工资总额包括哪些工资明细?

2.新进员工薪资管理问题及处理技巧;

3.调整工作岗位后,可以调整薪资标准吗?

4.如何通过薪酬调整处理员工失职、违纪等问题?

5.值班算不算加班?

6.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常见误区?

7.用人单位如何设计工资构成以降低加班费成本?

不按照雇主要求,员工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是否应该给予加班报酬?

9.劳动者主张入职以来的加班费,如何应对?

员工在工作日或者法定假日进行额外劳动,是否可以采用调休的方式,而不发放额外的报酬?

请说明各类假期如生病休息、年度休假、结婚、生育、去世等情形的资格要求,以及相应的薪资福利规范是什么

离职职员常会重新主张年终奖金,这种情况下或许能获得批准,怎样预防此类潜在问题?

专题三:违纪违规问题员工处理

1.劳动者往往拒绝签收处分、解雇通知书,如何应对?

问题人员常常不肯递交自我批评的文字材料,或者否认有过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应当怎样搜集可以证明的依据呢?

3.对于违纪员工,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处理?

4.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何界定《惩罚条例》里的普通违规行为,如何界定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如何界定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

如何认识“玩忽职守,谋取私利,导致雇主蒙受重大损失”?

怎样确定什么属于“重大损失”,这种损失是否一定得表现为直接的经济亏损?

8.如何追究“严重失职、严重违纪违规”者的法律责任?

9.能否直接规定“禁止兼职,否则视为严重违纪违规”?

直线部门主管私下通知员工离职,劳动争议处理部门常常判定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怎样操作,才能防止诉讼失利?

员工擅自离开、无故缺勤,却声称公司私下终止雇佣关系,这种情况常被调解部门认可,公司怎样操作才能防止败诉?

电子声像资料,仲裁机构与审判单位是否予以采纳,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的信息资料,能否充当证据材料,电子函件、移动电话短讯,是否能够当作证据采纳?

专题四: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2.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可否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4.经济补偿计算的基数及标准如何确定?

5.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适用范围?

6.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后的经济补偿年限?

怎样明白“六个月以上未满一年的,当作一年算;未满六个月的,给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8.劳动合同法环境下“50%额外经济补偿金”是否继续适用?

专题五: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哪些内容跟劳动法有必然联系?

2.人力资源、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哪些必备内容?

制定规章制度的流程对雇主可能造成哪些不利影响,又该如何妥善处理呢

4.非国有用人单位如何组建“职工代表大会”?

5.无纸化、网络化办公下的公示,存在哪些风险?

6.如何公示或告知,更符合仲裁或诉讼的举证要求?

7.规章制度能否规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

制度性规定抵触法律条文,职员有权强制终止劳动关系并索要薪资补偿,怎样预防此类情况发生?

专题六:工伤保险条例

1.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

2.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3.怎样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样控制期间的风险?

4.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需承担哪些费用?

5.工伤员工借故拒绝复工,借故不断休假,如何处理?

6. 当出现由他人导致的职业伤害事件时,雇员是否可以请求雇主提供工伤相关保障,并且另外向责任方索取人身损害的补偿金?7. 雇主有没有可能用商业保险的赔付金额来抵充应当给予工人的工伤补偿?

8.发生工伤事故,双方私下和解,补偿协议该如何签订才有效?

专题七:劳务派遣

1.劳务派遣用工模式,有何利弊,利大还是弊大?

2.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必须注意的风险细节有哪些?

3.新法下劳务派遣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4.派遣工“第三签”时,能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哪些工作位置能够采用临时用工人员,辅助性工作、短期性工作、替代性工作具体指的是什么以及怎样实施?

新规定对平等劳动获取同等报酬提出了哪些新标准,怎样防止平等劳动获取同等报酬方面的风险?

7.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能否异地参保?

8.用工单位如何行使对派遣员工的退还或退换权?

9.如何处理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

10.怎样规定派遣员工的辞职程序和离职责任?

一些用工机构或许将停止运营,先前被借调的员工的劳动关联怎样解决?

12.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本质区别有哪些?

13.如何筛选承包方,需考察哪些细节要点?

14.用工单位如何应对派遣合作争议和劳动争议?

社会保险法培训_新《劳动合同法》培训_劳动法病假奖金的规定

课纲下载

有关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实用应对方法,以及如何有效调整岗位和薪资,还有关于裁员解雇和处置违规员工的技巧,均有相关课程提供学习,课程包括劳动合同法专题,人力资源管理专题,新《劳动合同法》培训,社会保险法培训,工伤保险条例培训,问题员工处理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培训

分享到:
客服服务热线
15856301683
24小时服务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长三角招聘网 皖ICP备2024052706号-6

地址:长兴县经济开发区电商园区 EMAIL:1210524564@qq.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