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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非教学岗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长三角招聘网 时间:2025-09-24 作者:长三角招聘网 浏览量:

无锡学院

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

非教学岗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信息


图片


无锡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无锡市人民政府举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支持办学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为创建于2002年5月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校位于无锡市锡山大道333号。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教学岗工作人员(校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01

聘用性质


聘用性质为校聘编外用工。


PART.02

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非教学岗工作人员8人,岗位需求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无锡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非教学岗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pdf


PART.03

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愿意服从岗位工作安排。

3.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主流办公自动化软件。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

5.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管理岗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须院级党组织/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本科高校工作经历。须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7.满足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8.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PART.04

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s://www.jsksbm.com/hb9bept4g4/logi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9月22日11:00-2025年10月10日11: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9月22日11:00-2025年10月16日15: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9月22日11:00-2025年10月17日15: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5年9月22日11:00-2025年10月17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9月22日11:00-2025年10月20日16:00;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31235;陈述申辩电话:0510-80560035(工作日10:00-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报名系统务必上传: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清晰扫描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或本科高校工作经历证明。

3.学校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相应栏目中如实填写本人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学生干部经历、高校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及部门、单位性质、任职职务、任职起止年月;若无相关经历,则填写“无”。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截止后请关注无锡学院人力资源处官网通知栏(http://rsc.cwxu.edu.cn)发布的笔试、面试等相关公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曾有犯罪记录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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