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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长三角招聘网 时间:2025-11-22 作者:长三角招聘网 浏览量:










2、资格初审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初审,并以短信形式通知报名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人数2倍的,将视实际情况进行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3、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报名表》(附件2,贴上1寸照片);(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3)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考生本人页面);(4)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报考监管执法岗位的须提供退伍证;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经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解决问题和协调沟通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5、体检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6、考察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聘者信息的真实性、符合性以及遵纪守法情况等。7、公示与录用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入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空缺的名额可由公司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并相应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招聘程序后决定是否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应聘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规定程序再行递补。招聘岗位在聘用之日起至下一次招聘公告发布前出现空缺的,可由公司酌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递补。录用人员为派遣制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四、其他事宜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有。咨询电话:0574-63938265,联系人:余老师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注:1、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2、本次报名相关资料概不退还。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25年11月21日

附件: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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