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及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向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者须署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12月7日
监督电话:33095551 33095008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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