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大学公开招聘实验员公告》(2025.9.30发布)规定的程序,宁波大学公开招聘工作经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校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以下拟聘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拟聘部门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1 | 实验员1 | 林留霞 | 女 | 1991.06 | 生物学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
2 | 实验员2 | 王路路 | 女 | 1993.05 | 水生生物学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以上公示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大学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4-87600092、87600288;
联系人:傅老师、伊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大学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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