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公安局大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和《盐城市公安局大丰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勤务辅警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现有吴钰航同志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成绩 | 体能测试 | 排名 |
| 1 | 交管大队三龙中队 | 交通协管 | 勤务辅警 | 吴钰航 | 男 | 85.20 | 合格 | 1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向盐城市公安局大丰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
监督电话:0515-83416790
联系地址:盐城市公安局大丰分局(盐城市大丰区健康路21号)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盐城市公安局大丰分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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