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招聘条件 (一)共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有高度的服从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6.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中国共产党党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退出的国家队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 户籍不限,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年龄18至26周岁的男性,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 2.执勤车驾驶员 户籍不限,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年龄20至35周岁的男性;报名驾驶员岗位人员应持有地方B2级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1年。 3.接警员 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心电图检查指标正常等。普通话标准,语音表达清晰,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能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能适应24小时值班制度,具备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具有张家港本地方言沟通能力的优先。 (三)不予招录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或者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6.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有手术史; 7.有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 8.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癣、头部黄疸、吸毒、性病以及其他传染病等; 9.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携带者)等; 10.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等; 11.有遗尿症、梦游症等症状; 12.有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 13.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4.有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等; 15.已评定残疾等级、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等; 16.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报名采取通过网络平台报名(见附件1)方式进行。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张家港市北庄路与东苑路交界处,联系电话:0512-58992159,联系人:赵先生) 3.报名材料: (1)《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附件2,现场报名需要)、《同意调阅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附件3)、《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原件各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如本人身份证信息与户籍信息不一致,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查询结果,高中学历,扫描上传毕业证书)、驾驶证(报名驾驶员岗位人员)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证明(父母、配偶、年满18岁的子女、兄弟姐妹) (5)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二)体能测试与心理测试 战斗员、执勤车辆驾驶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年度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跑、俯卧撑、10×4往返跑。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测试未通过者不予招录。 驾驶技能测试执勤车辆驾驶员需参加驾驶技能测试,考察履职所需的基础驾驶技能。 (三)面试 在体能、心理测试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重点考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责任感、团队协作及应急反应能力等。 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由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电话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心理筛查 在体能、心理测试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重点考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责任感、团队协作及应急反应能力等。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体能测试最终成绩高者进入政审(需提供本人及父母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录用资格。 (七)人才引进 消防救援队伍广纳贤才,相同条件下,稀缺人才优先录用。综合表现较好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 公示与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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