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男性,需具备B1及以上准驾资格,5年以上驾龄。
1、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及安排。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3、下列情形不得录用: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②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③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⑥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⑦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正在服刑或接受调查的;⑧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4、中国国籍,身高裸高1.68米以上,非舟山户籍人员需在舟山有相对固定住所且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5、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2007年4月30日以前出生,199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职学历的,需于6月30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对录用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年薪均包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4、报名须知: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学历证明(退伍军人应携带退役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携带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未参加邪教组织证明、征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