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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长三角招聘网 时间:2026-04-18 作者:长三角招聘网 浏览量: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67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nantong.gov.cn)、南通科技职业学院(https://www.ntst.edu.cn)查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5月6日至2008年5月13日之间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的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2026年11月1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告。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科技职业学院(https://www.ntst.edu.cn)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5月6日9:00—5月1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5月6日9:00—5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6日—5月1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6日9:00—5月15日17:30。

报名成功之后,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如发表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发送至ntkyhr@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5.应聘人员报名后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其中,法定节假日往后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81050511。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5月16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相关事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请应聘者予以关注,不再个别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复审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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