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法院司法雇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上级法院批准,瑞安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司法雇员3名: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另设递补人员15名。 (二)辅警1名:协助值庭、维护审判秩序;协助执行传唤、拘传、拘留;协助送达法律文书;协助安保及安检工作,能适应夜间执行备勤、送拘工作,另设递补人员2名。 二、招录条件 1.司法雇员岗位: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瑞安市籍贯或户籍(以招考开始报名之日为准); (四)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40周岁(以招考开始报名之日为准);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六)父母、配偶、子女在拟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七)其他不宜担任司法雇员情形的。 2.辅警岗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等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三)瑞安市户籍或籍贯(以招考开始报名之日为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招考开始报名之日为准); (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吃苦耐劳,能适应夜间执行备勤、送拘工作; (六)体能素质良好,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双眼矫正视力为5.0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岗位待遇参照瑞安市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 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4月30日,5月6日至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接受委托报名)。 3.报名地点: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天瑞路88号浙江温州人力资源产业园B幢6楼601室永正人力,咨询电话:15990770710(苏女士)。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所报招录岗位的对应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包含每一页内容);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学信网学历证明); 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司法雇员岗位需要额外提交承诺书(见附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5.资格初审:在收集报名材料的同时进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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