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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硕士、博士)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长三角招聘网 时间:2026-05-14 作者:长三角招聘网 浏览量:

根据《扬州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硕士、博士)公告》和《扬州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硕士)资格预审公告》规定,资格预审通过的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5月16日(周六)08:30-11:00到达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8号教学楼北楼一楼。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笔试准考证(仅岗位1-8提供);

3.中共党员证明(由应聘人员所在学院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出具证明);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仅需提供一个且符合条件的),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时间具体到月份,须满12个月);

5.工作经历证明(专职辅导员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6.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硕士(博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或资格预审时工作人员要求的其它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并不再进行递补。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将于5月16日(周六)上午资格复审后在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8号教学楼北楼开展。不参加心理测试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将于5月17日(周日)在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8号教学楼北楼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后续专项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扬州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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