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区域协同进步,构成了长三角地区追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在8月1日的联合新闻发布会上,我们得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的人大常委会近期各自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议》(简称《决议》),该决议计划自9月1日起共同启动执行。据相关消息,这标志着长三角地区首次围绕科技创新协同进步这一主题,开展了联合立法工作。
此次协同立法旨在解决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强调全面贯通全过程、全面融合全要素,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理念相融合,并在战略协同、共建高地、开放合作、成果共享等方面制定了相关措施,从而为长三角地区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作为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排头兵,我们需在核心技术的攻克领域大显身手。《决定》中规定,三省一市的科技部门将负责引领,推动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的联合攻关,并具体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的协同研究。“此举有助于促进科技资源的跨区域、跨领域的合理配置,从而为加速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主发展提供更强大的支持。”上海大学管理学院的研究生导师余玲玲如此表示。
这项协同立法的四个《决定》在关键条款方面大体相同。然而,在追求“最大公约数”的过程中,也适当考虑了各地区的具体需求。

《决定》第五条第二款中,我省明确提出与上海、江苏、浙江三地携手,致力于建设高水平的国家实验室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此举旨在充分发挥这些高能级科创平台的作用,合力构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同时,各方将共同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工作,助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在长三角地区顺利落地。我省的《决定》在借鉴了沪苏浙地区的《决定》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关于“致力于打造国家实验室及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以实现高水平建设,并确保这些高能级的科创平台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的条款。
曹林生副主任在阐述时指出,我们期望通过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引领效应,进一步巩固安徽在创新领域的优势,并促使各种创新力量共同投身于安徽的科技创新事业,从而显著增强安徽的创新能力。
近年来,长三角区域在锻造国家战略科技实力、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的深度融合、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等方面积极开展区域合作,区域间的协同创新能力得到了显著增强。据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年末,三省一市之间的技术合同交易额相比2021年增长了145%。得知三省一市将共同执行该《决定》,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韩东成满怀期待地表示:“依照法律规定,推动长三角区域内的创新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将为科技企业带来更为宽广的发展机遇。”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长三角招聘网 皖ICP备2024052706号-6
地址:长兴县经济开发区电商园区 EMAIL:1210524564@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