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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7日国新办发布会:居民收入及工伤认定标准公布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08-13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早上十时,国家新闻办公室举办信息发布活动,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二零二一年民众收入与开销状况,其中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资金达到四万七千四百一十二元,依据最新统计资料,一次性死亡补助的额度出现了调整,现在参照法律实践,对二零二二年工伤确认程序及补偿规范作出如下阐释,供大家参考!

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要求,劳动者遭遇意外伤害,或者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被确诊为职业病,其工作场所须在事故发生日或确诊职业病日算起三十日内,向相关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请求。若遇特殊状况,经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批准,申请期限可予调整延长。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条款,倘若雇主未于前述三十天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那么在此期间所产生的工伤相关福利以及各项支出,均需由该雇主承担。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职工遭遇意外伤害或者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确诊为职业病,其工作场所需在事件发生日或确诊日算起三十天内,向负责社保事务的区级政府部门递交工伤认定请求。若遇特殊状况,经社保部门批准,申请期限能够酌情延长。

若雇主未依照前项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工伤人员或其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日或确诊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能够自行向雇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涉及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本应负责的工伤认定事宜,需遵循就近原则,交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来处理。

若单位未按首条规定时限申请工伤认定,期间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福利等开销,应由该单位承担。

《工伤认定办法》

职工遭遇意外伤害或者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确诊为职业病,其工作地点需在事故发生日或确诊职业病当天起三十日内,向负责社保事务的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请求。若遇特殊状况,经社保部门批准,申请期限可予延期

依照前项规定需向省级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按照区域划分原则,应向企业注册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申请。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说明,如果雇主没有按期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受伤的员工或者其家人、工会可以在事故发生日或者确诊职业病那天起的一年内,自行依照该办法第四条去申请工伤认定。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

(三)超过1年申请限的特别规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如果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延误,并非源于职工或其近亲属自身的问题,那么耽误的这段时间就不应算入整个申请期限之内。

出现以下状况导致申请时间延误的情况,不应视为职工或其亲属的过错: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提供必要材料,或者因政府部门工作流程变更,或者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者因法律政策调整所致。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需提交什么材料

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的要求,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文本复制件,以及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联性或人事隶属关系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隐性的工作联系证明材料

医疗机构开具的确定损伤情况的医学文书,或者职业性疾病的确诊文件,也可能是职业病鉴定的结论性文书。

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

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的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要在十五天内审查申请人递交的文件,如果文件齐全,就会决定是否接受申请,或者不予以接受。

信息有缺失的,需用文字方式一次性列出申请人应补充的全部文件。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接到申请人递交的所有补充文件后,须在半个月内判定是否接受申请。

行政单位确认接收申请时,须提供《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凭证》;若决定拒绝接收,须发放《工伤认定申请拒绝凭证》。

多长时间作出工伤认定

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款,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要在接到工伤认定请求后六十天内完成工伤鉴定,然后发放《工伤认定证明》或者《不认定工伤通知书》。

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事实清楚、责任归属明确的工伤认定请求后,要在十五天内完成工伤认定的结论。

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行政部门要在作出工伤认定后20天内,把《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发给受伤职工或其家属,同时也要通知用人单位,另外还需转交社保机构。

工伤认定的前提不一定要有劳动关系

最高法院表明,一般而言,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确认劳动者构成工伤,务必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联为基础,不过某些情形下会有变通处理。

最高法院在编号为(2018)最高法行再151号的行政判决中明确指出,即便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在违法转包、分包时仍需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如果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将承包业务交给没有用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那么当职工遭遇工伤事故,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款,劳动者或者其亲属、雇主若对不予受理的裁决有异议,或者对工伤认定的结果有争议,均能依照法律途径申请复议,或选择司法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是两种可供挑选的途径,前者并非后者的必经步骤。实际操作中,部分机构会采用先申请复议再进行诉讼的方式以延长处理周期,而劳动者若希望节省时间,则完全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无需先行申请复议。

工伤待遇计算标准怎么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条款以及最新发布的数据,进行梳理分析,可供参考。

(一)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要求,如果职工因工受伤被评定为一级到十级伤残,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将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具体金额为:

个人薪资标准,系指遭遇工伤的劳动者在发生事故伤害或罹患职业病之前,十二个月期间缴费工资的平均值。若个人薪资超出本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则按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核算;若个人薪资不足本地社会平均工资六成,则按社会平均工资的六成核算。

(二)

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条款,如果劳动者因执行公务而受伤,并且被评定为一级到六级伤残等级,那么将每月发放伤残补助金,具体的发放金额依据以下标准执行:

说明:

伤残津贴1.1至4级由工伤保障金承担,若领取数额不足本地最低薪资,保障金需补足不足部分。

当员工因伤无法胜任岗位时,单位应发放相应补助,若补助金额不足当地最低薪资,需补足差额部分。

(三)

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这两种补偿基准依据伤残程度来设定,相关法规没有明确统一规范,具体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制定,通常是以个人收入若干倍来核算,相关细则可查询各省的工伤处理法规或办法(江苏省的做法较为特殊,采用固定额度方式,详见后文)。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依照《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采取定额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金额在先前规定的额度上,要额外增加百分之四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认定所需材料_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_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江苏另有明确条款,当工伤雇员自行决定终止与雇主的劳动关联,并且终止劳动关联之际,距离法定的退休期限尚余不足五年之时,其一次性医疗补助与一次性就业补助将依照下列规范发放,不过,若情况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举的雇主责任情形,则不受此规定约束。

不足5年,按照全额的80%支付;

不足4年,按照全额的60%支付;

不足3年,按照全额的40%支付;

不足2年,按照全额的20%支付;

不足1年,按照全额的10%支付。

年满法定退休期限,或依照相关制度完成退休流程的,将不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助,也不给予就业补助。

(四)

停工留薪期工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说明,劳动者因工作发生意外或者患上职业病,需要暂时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时,在停工留薪的期间里,原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工作单位每月发放。停工留薪的时间通常不会超过一年。如果伤势比较重或者情形特殊,经过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审核,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时间也不可以超过一年。

确定停工留薪期薪资通常参照劳动者受工伤前一年内的月均收入来计算,这是当前行业普遍采用的方法。

确定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是否涵盖加班费,实践中各地存在不同处理方式。

例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如何对接的若干看法》(2018年)第七条规定,在因工受伤停止工作留在家中养伤期间,员工的先前工资和福利保持不变,由工作单位每月发放。因工受伤的休假期间工资,应按照员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含加班费)来计算。

《上海高院民一庭调研与参考》(〔2014〕15号)文件表示一种观点,该观点指出,停工留薪期间劳动者得到的补偿本质上,是劳动者进行常规工作所赚取的酬劳,而加班所得到的补偿,则是劳动者付出额外劳动所得到的收益,这种收益并不属于标准工作时段内工资的构成部分,而且,在停工留薪阶段,加班行为根本不会发生,因此,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先的工资不应包含加班所得。要是能证明公司故意把本该算进平时工资里的项目当作加班费,目的是为了降低正常工资的计算基数,那么这部分所谓的“加班费”就得算进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范畴里去。

(五)

停工留薪期护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说明,不能独立生活的工伤职员在休假期间需要人照顾的,其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若组织没有提供照护服务,那么相关费用应由组织承担。关于照护费用的具体额度,并没有全国性的统一规定。

例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明确指出,因工受伤的劳动者在休假疗养期间若无法独立生活,需要他人照料,其工作地点的机构必须提供帮助。如果该机构没有安排人员照护,则需按照当地护理人员的薪资水平,即同等护理等级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受伤员工支付护理费用。

(六)

评残后的护理费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说明,职工发生工伤后,如果评定了伤残等级,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审核确定需要生活上的照顾,那么工伤保险基金会每个月发放生活护理费用。

(七)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说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时,伙食补助费用会给予报销,另外,如果工伤职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并且有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同时经过经办机构批准,那么相关的交通费和食宿费也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具体报销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来制定。

(八)

医疗费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要求,医疗工伤的支出若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那么这笔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医药费用若超出目录范围和服务规范,该由工伤职员还是用人单位来承担,当前各地实际操作中各有差异,大多数地区的处理方式是用人单位无需负责。例如:

浙江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十六、雇主已经依照法规为雇员缴纳了工伤保障,雇员因工伤产生的医疗开销,若超出社会保险基金能够报销的项目,这些费用应该由谁负责承担?

用人单位依照法规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障,劳动者因工伤产生的医疗开销,若超出社保基金能够报销的项目,通常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过,如果这些超出项目的费用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许可或同意,则除外。

深圳《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

第三条 如果公司已经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障,并且员工因为社保机构赔付的医疗费用低于实际花费而要求公司补足差额,这种要求通常不会被批准,除非法律或政策有其他明确说明。

(九)

工伤康复费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要求,职工发生工伤后,若在已签订服务合同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其符合标准的开销,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十)

辅助器具费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说明,职工如果因为生活或者工作需求,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认定,能够获得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等辅助设备的安装,或者配备轮椅,这些辅助器具的相关开销,会依照国家制定好的标准,从工伤保险的基金里面承担。

要留意的是,辅助工具通常应该仅限于帮助日常生活和生产工作所必需的物品,并且要选用国内市场上常见的类型。如果工伤人员挑选了其他规格的产品,超出普通类型部分的费用,需要个人承担。

(十一)

工伤复发待遇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条款,如果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且经核实需要继续诊治,那么他们可以领取医疗开销、辅助器具费用,并且享有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

(十二)

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上午十时整,国务院新闻事务管理局举办信息通气会,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二零二一年民众收入与消费开销的详细数据。就收入状况而言,二零二一年整年度,国内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的钱款达到四万七千四百一十二元,较上一年按名义计算提升了百分之八点二,剔除物价波动影响后,实际增幅为百分之七点一。

这个统计数据,对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直接影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款,若职工因工离世,其家属可依照相关条款,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抚恤费用,包含丧葬费用、对家属的长期供养费用,以及一次性死亡补偿费用。

说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内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如果遭遇工伤,相关费用应由该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承担。

员工若因公离世,其家属能够领取三项补偿:处理后事的费用、对家眷的抚慰金以及一次性死亡补偿,这些补偿的数额分别为:

一次性工亡补偿的额度,依据是前一年全国都市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的二十倍,这个额度每年都会调整,通常每一年至少会增长几万元。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根据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最新信息,2021年全年,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为47412元。

因此2022年一次性工亡抚恤金数额为四万七千四百一十二元乘以二十,合计为九十四万八千二百四十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全国性实施,2022年的一次性工亡补助全国采用同一标准,具体金额为九十四万八千二百四十元,较之去年的八十七万六千六百八十元,增长了七万一千五百六十元,此标准在全国范围内保持一致,不受地域影响。

丧葬抚恤金,其金额相当于六个月份的统筹地方过去一年的职工平均收入水平,这个金额每年都会进行调整,并且各个地方的具体标准并不相同,举例来说,深圳去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为每月11620元,因此该市的丧葬抚恤金数额为69720元

公式: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6;

抚恤金用于资助因工去世者生前主要赡养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家人,发放额度基于逝者收入,配偶每月领取其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其余亲属每人每月获得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孤儿或寡母的抚恤金在上述基础上每月额外增加百分之十,所有抚养人的抚恤金总额不能超过逝者去世时的工资水平

公式:

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他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依据相关法规条文以及最新官方数据综合分析得出,具体内容包含多个方面,首先明确规范要求,其次反映现实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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