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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法相关 打工人必知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规定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6-09-17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普法时间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会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会超三十四小时;法定的休假假日安排工作的, 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不会低于百分之三百工资的报酬;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 可以享受带薪的年休假……

关于工作时间

1. 国家执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四十四小时的工时时长安排规制。

2.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元旦, 春节, 国际劳动节, 国庆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关于加班和加班费

4.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亦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势下, 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可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5、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情形, 用人单位必需按照下述标准拨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计得的工资的工资酬劳: 。

安排劳动者延长的工作时间的, 支付不低于本人当日该时段工资基数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雇佣劳动者进行作业却又无法予以调休时, 应支付高于工资两百个百分点报酬总额的待遇。

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 支付其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数额的工资报酬。

关于带薪休假

6. 国家施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整年度往上的, 享有带薪年休假, 单位务必保障职工休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用与正常工作区间相等的工资收入啦啦。

7. 职工累积工作满1年但欠缺10年的, 年假五天;满10年欠缺20年的, 年假十天;满20年的, 年假十五天。我国法定休假时日、休憩时日不算作年假的休假时日。

8.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9.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在每年的休年假之时的, 经职工本人应允许同意的, 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该休却未休休假天数的, 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每日工资收入中的300%支付年休假对应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关于工资

10. 按照规定, 工资总额由下面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及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11. 按劳分配应当作为工资分配的遵循原则, 要把同工同酬这一要求落到实处。工资水平在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之下慢慢有所提高, 国家针对工资总量开展宏观层面上的调控工作。

12. 用人单位按照它的本单位生产的经营特点跟经济效益, 自己依法自主的确定着本单位的工资的分配方式还有工资的水平。

13.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人民政府规定最低工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报国务院备案。的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这对应地最低工资标准。

14. 应当在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之时, 需把下边的各类因素予以综合地参照: 劳动者个人以及平均起来需要赡养的全体人口的最低生活必需开支费用;全社会的平均工资实际整体水平;各类具体劳动的实际生产率;全体就业率有关的实际状况;不同地域之间客观存在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高低差异。

15. 劳动着本人啊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延劳动着工资月支付的货币形式发放工资应当以啊啊。

16.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还有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与社会活动期间内, 用人单位应该依照法律支付工资。

关于劳动关系

17.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18. 确立劳动关系的话, 应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确立劳动关系了, 又没同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话, 应该自用工的那天起算的一个月里头订立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

19. 劳动合同可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究竟选哪一种类型的劳动合同, 一般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 且协商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方进行的, 协商结果则指向某一劳动合同类型的选定。

20. 用人单位只能就如下情形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违反因专业技术培训而约定的服务期限;

违反禁业限制条款。

21. 存在如下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需满足「无需任何理由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这一完全条件劳动者方可按照下列规则完成通知解除: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对应用人单位的, 可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项;劳动者若是处于试用期内的, 提前三日期限以通知用的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此一意图后, 便可实施劳动合同的解除工作。

权利被侵犯时劳动者可随时解除。有这些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其他情形。

22.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在离职前岗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期里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罹患职业病或者因执行工务受伤并经核查认定丧失或者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社会保险和福利

23. 劳动者在这些情境下, 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纪;出现患病情况、受外伤后需要医疗;因工致残或者患上职业病;处于失业状态;出现生育情形。

24.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25.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该情形所涉条件与标准均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26.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27. 国家推动所属雇主依照对应机构实况情况为务工人员创设附加保险。用工机构务必营建有利条件, 优化群体福祉内容, 拔高劳动者的红利待遇水准。

关于试用期

28.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9. 试用期内劳动者工资不可低于本单位同款最低档岗位工资亦或劳动合同所定薪金的八成薪, 更不得在用人单位住所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下称低。

30.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理由。

关于女职工

31. 国家针对女职工有着特殊的劳动实施保护。不得布置女职工去从事矿山井下作业、国家明确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对应的劳动强度之工作和其他不该从事的禁忌类劳动范畴。

32.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的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3. 严禁安排处于妊娠阶段的女职工承担契合国家划定的第三级体力劳作强度的相关劳务, 以及孕期禁忌触碰的相关劳作内容;针对那些处于妊娠七个月时长及其以上阶段的女职工, 严禁安排此类对象延展本职工作的时长与承担入夜时段的轮值工作。

34. 女职工生产诞生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各地当地产假天数,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 详见不同当地的规定。

35.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岁周期的其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间禁用从事的其余劳动, 并其安排延长期限的工作时间和夜班时段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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