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上午十时整,国务院新闻事务管理局举办信息通气会,国家统计部门公布了二零二二年民众收入与支出状况,表明城市居民人均可领到的钱数是四万九千二百八十三元,依照最新出炉的官方数据,一次性遭遇意外身亡的补偿标准出现调整,本文就劳动保障方面的一些事项进行了归纳,可供人们参考。
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与《工伤认定办法》的要求,劳动者遭遇意外伤害,或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确诊患上职业病,其工作场所需在事故发生日或确诊职业病当天算起三十日内,向相关社会保险管理部门递交工伤认定请求。若遇特殊状况,经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批准,申请期限能够酌情延长。
依据相关法规条款,若组织未于三十天内递交工伤认定的文书,那么这个时段内产生的工伤补偿及相关开销,均应由该组织承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若单位未于限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员或其亲属、工会可在事故发生日或确诊职业病日起一年内,自行依照第四条办法申请工伤认定。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
(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依照最高法审理工伤案件的相关解释,若非雇员或其亲属个人责任导致错过工伤认定的时限,耽误的期间不计入申请时效之内。
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申请时间延误的,不应视为职工或其亲属自身造成的障碍: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导致无法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因政府机关工作流程变更或政策调整,需要额外时间配合相关要求;因第三方机构服务中断或系统故障,造成申请环节受阻;因不可预见的紧急状况,如家庭成员突发重病,需要优先处理相关事务。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需提交什么材料
依照《工伤认定办法》相关条款,申请工伤认定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同时应呈交以下文件:
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可以是雇佣协议的副本,或者体现与雇主存在工作关联的其他证据,包括实际工作情形下的从属关系,以及人事管理方面的联系证明材料,
医疗机构开具的确定受伤情况的医学文书,或者职业性疾病的确诊文件,也可能是职业病鉴定的权威结论。
三、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
劳动保障管理部门接到工伤认定的请求后,需要二十天内审查申请人递交的文件,如果文件齐全,会决定是否接受或者拒绝申请。
欠缺文件的,需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列出申请人须补充的全部文件。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接到申请人递交的齐备补充文件后,须于15日内判定是否予以受理。
行政单位确认接收工伤申请时,需开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文书;若决定不接收,则应发放工伤认定申请不受理文书。
四、多长时间作出工伤认定
社保管理机构在受理职工工伤认定的请求后,六十日内需要完成认定工作,并会发出《确认工伤的文书》或《不认定工伤的文书》。
社会保险管理部门针对情形清楚、责任归属明确的工伤认定的请求,需在接收请求后十五天内完成工伤认定的结论。
工伤认定部门要在作出结论后二十天之内,把《确认工伤通知书》或者《不认定工伤通知书》,分别交给受伤人员(或者他们的亲属)和用人单位,同时还要转送社保机构。
五、工伤认定的前提不一定要有劳动关系
最高法院明确指出,一般而言,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确认劳动者遭遇工伤,务必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工作关联为基础,不过某些情形下可以不受此限制。
最高法院在2018年的最高法行再151号行政判决中明确指出,即便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在违法转包、分包时仍需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当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将承包业务交给没有用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且职工在此期间遭遇工伤事故,那么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六、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当事人或者其亲属、单位对不接收决定有异议,或者对工伤认定结果有争议的,能够依照法规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格外说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可以任选其一,前者并非后者的必要步骤。
七、工伤待遇计算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条款及最新统计资料综合分析,可供实际工作借鉴。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条款,如果劳动者在执行公务时受伤并评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等级,那么工伤保险的财政储备金应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偿,具体的补偿额度为:
本人的薪酬标准,系指工伤职员在遭遇工作意外或罹患职业性疾病之前,十二个月期间缴费工资的平均值。若该平均值超过本地社会群体收入水平的300%,则按此收入标准的300%来核算。反之,若该平均值不足本地社会群体收入水平的60%,则按此收入标准的60%来核算。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条款,如果劳动者因工作受伤被评定为一级到六级伤残,会每月发放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为:
伤残津贴的发放遵循以下规则,1级至4级的补助金来源于工伤保险的财政储备,若发放数额不足当地最低劳动报酬,则需从该基金中拨付不足部分。
五级到六级伤残的补助金,在难以设置合适岗位时由雇主发放,若发放的补助金数额低于当地最低收入水平,雇主需补足两者之间的差额。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这两个补偿额度依据伤残程度来划分,工伤保险的相关法规没有设定统一尺度,具体尺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府部门来制定,通常是以个人收入的一定比例来核算,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法规或实施办法里找到具体内容。
山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22个月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18个月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0个月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7个月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4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36个月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30个月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20个月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6个月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12个月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8个月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休养期间,工资和福利照常发放,由单位每月支付。通常情况下,休养时间不会超过一年。如果伤势较重或者情形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只能延长一年。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确定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的构成时,加班费是否计算在内,各地在操作层面存在差异。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无法独立生活的工伤职员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照料的,应由其工作单位承担。
若组织没有提供照护服务,那么相关照护开支需由组织承担,关于照护费用的具体额度,各个地方并没有一致的规定。
六、评残后的护理费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等级后,若鉴定委员会认定需生活照料,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护理费用。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因病住院期间,可以领取生活补贴,同时,如果伤者需要前往外地就诊,并且得到了医疗单位的书面许可,那么相关的旅费和食宿开销也将由工伤保险账户承担,具体报销额度由当地政府制定。
八、医疗费
符合工伤治疗各项开销条件的,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具体包括诊疗项目、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
目录和服务标准以外的医疗开销,究竟该由工伤职员承担还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当前各地在处理上存在差异,大多数地区的处理方式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九、工伤康复费
因工受伤的劳动者,前往签约医疗机构实施工伤恢复的支出,若符合相关规范,将由工伤保险账户承担。
十、辅助器具费
因工作导致受伤的劳动者,若在日常生活中或工作中有所需求,经相关机构评定,能够获得假肢、矫正工具、人造视觉器官、人造咀嚼器官以及轮椅等帮助设备,这些设备的购置开销将依照国家制定的规范,由工伤赔偿金承担。
要留意的是,辅助工具通常只适合日常起居和劳动作业的必要需求,并且应当选用国内市场上常见的商品。如果工伤人员挑选了不同规格的商品,超出普通商品部分的花费,需要自行承担。
十一、工伤复发待遇
职工因工伤病再次发作,经核实确实需要接受治疗时,可以领取工伤相关的医疗开支、辅助设备费用,同时保留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依据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民众收入与开销数据,就收入状况而言,2021年全年全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金额达到49283元。这一官方统计信息,对因工死亡职员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具有显著关联。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款,若劳动者因公离世,其家属可依照相关条款,从工伤保障金中获得抚恤费用、遗属抚养补助以及一次性死亡补偿。
说明: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要求,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员工如果遭遇工伤,该单位需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所列的工伤保险各项待遇和标准来承担费用。
员工若在劳动中不幸离世,其直系亲属能够领取三项经济补偿,包括处理身后事的费用、对依靠其生活的亲属的长期补助以及一次性因公死亡补偿。这三项补偿的具体金额规定如下:
一次性工亡抚恤金:其数额依据前一年度全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计算确定,该数值每年都会进行调整。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根据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最新信息,2022年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获得的可支配钱数是四万九千二百八十三元。
因此202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的金额是49283元乘以20,合计为985660元。
《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所以202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全国统一金额为985660元,比去年的948240元多了37420元,这一标准不受地区限制,全国一致。
丧葬补助金数额,依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倍计算确定,该数值每年都会调整,且不同地区的具体金额并不相同。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
抚恤金发放给因工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他们生前依靠死者生活且没有工作能力。配偶每月领取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领取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如果是孤儿或者寡母,那么在上述金额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工资的百分之十。所有领取抚恤金的亲属,他们每月得到的抚恤金总额不能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水平。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注:
这些规范都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条款以及最新统计信息综合提炼而成的。
赡养家庭成员,包含其配偶,以及子辈和女辈,还有父辈和母辈,此外,还有曾祖辈和曾外祖辈,孙辈和外孙辈,以及亲兄弟姐妹。
申请获得因故去世人员的家属抚恤金,必须满足《关于因公死亡人员家属抚恤对象的规定》第三章所列明的各项要求。
(原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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