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海安市明道小学教育集团实际,经校务会研究,受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委托,集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食堂工作人员2名,派驻学校食堂工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初中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无隐性疾病,身体条件能胜任相应工作强度。
3.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学校管理与分工,有团结协作精神。
4.爱生爱校爱岗,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
5.女性,30~45周岁。条件特别优越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6.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个人自主报名,学校根据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测评,经健康体检取得合格健康证,择优录用。
2.编外后勤岗位人员实行聘任制、劳务派遣制,按规定年龄退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集团相关校区;试用期不合格不予聘用。
1.享受本地区学校食堂工人同等(档)工资待遇。 2.按规定缴纳五险。 3.其他福利待遇按单位规定执行。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3日16:00止。 2.接受报名地点:明道小学教育集团明道校区传达室。 联系人:王老师 18994188002 常老师 13901478258 3.报名方式: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可以证明工作经历或工作能力的其他资料,明确表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考核时间:2025年8月24日上午9:00;地点:明道校区;考核内容主要为实际操作。 5.本次报名不收报名费。 1.本次报名录用相关人员,学校进行网上公示。 2.其他未尽事宜,由教育集团校长室解释。
海安市明道小学教育集团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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