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
是指职工因工作
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
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01
停工留薪期多长时间?能延长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停工留薪的这个期间呢,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超过十二个月的。
伤情处于严重状态,或者情况呈现特殊状况,经由设区的市级此类专业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这种情形下能够适当予以延长,不过延长的时长有明确限制,在此限制范围内,了不得超过12个月的时长。
02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应当如何发放?
职工要是因为工作进而遭受事故给予的伤害呀,或者是患上了职业病呢,从而就需要暂停所干的工作了,以此来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这个期间之内哟,原本工资的福利待遇是不会有变化的呀,是由所在的那个单位呢依着月份去进行支付的。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工作,单位可以拒绝支付其工资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停工留薪的期间之内,原来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不会发生改变,是由所在的单位按月进行支付的。所以,哪怕职工处于不工作的状态,单位也不可以拒绝支付其工资。
03
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可以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职工于本单位患上职业病,或者因承担工作而负伤,并且被认定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够依据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去解除劳动合同。
因而,在停工留薪的期间之内,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去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关系的,不能将职工就这样随意丢弃离开不管 。
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不上班,用人单位能否按旷工处理?
起先,用人单位要判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不是确实已然期满,有无延长或者重新开始计算停工留薪期的状况。

其次,要是工伤职工不存在上面所说的那些情形,并且停工留薪期已经到了,那么用人单位就得通知工伤职工去做劳动能力鉴定。要留意的是,倘若职工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那就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终,协同开展劳动能力鉴定乃是工伤职工所享有的权利,同时亦是其应尽的义务。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工伤职工若拒绝参与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其劳动能力究竟是完全丧失还是部分丧失便无法得以确定,这并不归属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而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范畴,用人单位能够依照相关规定按照旷工情况来进行处理 。
04
停工留薪期满但伤未全好,
能继续享有看病治疗的工伤待遇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那款规定,即职工因为工作遭遇事故受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去进行治疗,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以及第三十三条那个第二款里提到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之后依旧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等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要是仍需治疗,是能够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
05
职工与用人单位关于停工留薪期
待遇发生争议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规定:
员工跟用人单位产生工伤待遇范畴内的争议,依据处理劳动争议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规定:
出现劳动争议状况,当事人要是不愿意去展开协商,或者协商未成功,又或者达成和解协议之后却不履行的,这种情况下能够向调解组织去申请调解,。
存在不愿去进行调解的情形、出现调解没有成功的状况或者达成调解协议之后却不履行的情况,能够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依此申请仲裁;。
对于仲裁裁决存有不服情况的,除去本法另外设立规定的情形之外呀,能够朝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呢。
06
享受了停工留薪期,
还能休年休假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有着相关规定,职工依照法律所享受的探亲假,职工依照法律所享受的婚丧假,职工依照法律所享受的产假等一系列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职工因工伤而处于停工留薪的期间,这些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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